广州蒙查查 (刚来广州黄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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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到广州工作朋友们,是不是还处在“蒙查查”阶段?这不,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编辑印制了《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指南》,将来穗人员在广州工作、生活需要了解的信息、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详细的梳理汇总,总有一“款”帮到你,去看看吧!

来穗务工 一些基本条件要满足

来穗务工需要满足以下 几个基本条件: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不因外出而影响其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办理身份证、居住证、就业证、婚育证等证件;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居住 租房要记得要备案

租房的来穗人员应先熟悉《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切实按照其中的指引和要求去租房并办理登记备案。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辖区范围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居住登记、税收征管相关工作。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也应书面告知房屋所在地的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明确自收到登记备案资料之日起3日内完成

计划生育 义务和权利并存

来穗人员中的成年育龄女性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婚育证明。来到广州后,应当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向现居住地的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交婚育证明,同时了解在现居住地可以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以及应当履行的计划生育相关义务。

如未提前办理婚育证明,应到现居住地办理有效期为4个月的临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在有效期内补办由户籍地计生部门签发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婚育情况发生变更,应在30日内到现居住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变更登记,并在3个月内到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优秀异地务工人员 可享受入户政策

广州市于2008年开始每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含“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和先进集体。获得“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或“优秀异地务工人员”荣誉称号者,享受异地务工人员入户政策,同时在本市就医、子女入学、技能培训、申请公租房资格等方面优先安排

外籍人士 按签证类别办居留证件

持Z字签证入境后30日内需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持X1签证入境后30日内要办理学习类居留许可;来华常驻外国记者,持J1签证入境,入境后30日内办理记者类居留许可;因家庭团聚申请在穗居留的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等持Q1签证入境的人员,入境后30日内办理团聚类居留许可;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穗居留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等持S1签证入境的人员,入境后30日内办理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

温馨提醒:来穗人员,可在机场场、火车站、地铁站和志愿驿站(西关小屋)以及各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中心,免费领取《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指南》

更多详细信息参见《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指南》

信息来源:综合羊城晚报、广州日报等

图文编辑:三宝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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