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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民温女士在里村前街和丈夫一起经营一家“疯狂烤翅”小吃店,12月9日的凌晨12点左右,店里进来了3位年轻人,均为20岁左右的男子。之后他们竟用假钞买单,温女士及丈夫愤怒到拷贝视频并发微信朋友圈提醒广大店主,“我怀疑这伙人是专业用假钞的!从来没碰见这种事,130块钱全是假的!”
12月9日下午6时许,记者来到温女士开在里村前街的疯狂烤翅烧烤店。温女士向记者出示了4张假钞,两张50元的,一张20元的和一张10元的。 50元的假钞非常好辨认,左下角原本会变色的“50”不会变色且印刷模糊,两张50元的编号一样均为“DD30465340”。另外一张20元和10元的编号分别为XR65387206、D9Y1622216,这两张小额的纸币,正面较为清晰,反面印刷非常模糊,纸张质感与真的纸币有明显区别。


店主展示的*钱假**(瓷都晚报记者 欧阳婷 摄)
温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和丈夫经营烧烤店很多年了,认钱是必备的技能,当时一拿到钱就发现纸张摸起来不对,让这个人换一张,结果话还没讲完,对方就骑上摩托车飞快地跑了,再反应过来钱是假的,回到店里仔细一看,对方用的4张纸币均为*币假**。
“现在回想起来,他们就是有预谋的,之前他们来店里的时候正好比较忙,这三个人步行进店的,点好餐之后说要去前面买酒,我们担心跑单,就看见他们三个人在前面一点说话,估计是在商量怎么用假钞。12点15分取餐的时候,只有这一名黑衣男子,还骑了一辆摩托车来,停在门口没熄火,应该就是为了被发现后能迅速逃跑。”温女士说。
温女士的丈夫万先生告诉记者,做生意这么多年,也碰过用假钞的,都是掺着用,这伙人消费全部用假钞,还全是小额的假钞。“看到我店里有摄像头,还盯着看了一下,真是太嚣张了。”万先生回忆,这三位年轻人的穿着都还算体面,20岁左右,用假钞的男子身高1.68米左右,另外两个稍微高点。一伙人开始点了129元的东西,说付120元,我不同意,后来又拿了串东西,一起131元,让付了130元。“现在想起来真是好笑,用假钞还讨价还价,这么淡定肯定不是第一次用假钞。”万先生表示由于作息时间问题他们暂未报警,想通过本报曝光三人,提醒其他店主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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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假钞在法律上会面临怎样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瓷都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