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义江与“聚源恒”何义江(1886~1969),字巨源,出身于宁夏灵武县崇兴寨一个普通回族农民家庭。其父何殿元,以务农为业,有土地6亩。因家境贫寒,1912年,25岁的何义江每天赶上两头毛驴,到离家60公里以外的磁窑堡煤窑驮砟子炭到灵武县崇兴寨和吴忠堡贩卖,每次获利约一倍以上。

后来由于生活逐渐宽余,何义江攒钱买了两峰骆驼,除继续贩卖砟子炭外,还贩卖食盐和粮食。1914年,何义江与当地商人马兆生、山西商人王金堂在灵武县崇兴寨街上合资创办了“义顺生”杂货铺,共有资金3 000多银元,3间铺面,王金堂任经理,雇有董福奎、谢善卿等店员,主要经销布匹和杂货。此后,“义顺生”为扩大营业,在包头、天津等地设立庄点,将在陕北、甘肃、青海和宁夏等地收购的羊毛、甘草、枸杞和各种土特产品等,顺黄河贩运到包头,再通过火车运输到天津,进行批发销售。返程时,将京、津一带的各种日用百货带回吴忠一带销售。由于经营有方,股东之间都能和睦相处,店员又能勤于职守,短短几年时间,“义顺生”就从一个小杂货铺发展成为拥有流动资金20多万银元的大商号。1929年,厄运降临到“义顺生”的头上。当时流窜于吴忠、灵武一带的土匪杨自福(绰号杨猴小子)将“义顺生”抢劫一空,损失惨重,“义顺生”内部分崩离析,店员各奔前程,被迫关门歇业。1929年秋,何义江从沙特阿拉伯朝觐回来后,又在灵武崇兴寨独资创办了“义顺源”货栈,后改名为“聚源恒”货栈,何义江亲任掌柜,雇店员10余人,负责司账、保管、跑外等工作。“聚源恒”货栈不设门面,以批发货物和收购土特产品为主要业务。“聚源恒”货栈开业时有资金五六万银元,自养骆驼六七十峰,马、骡共16匹(头)。“聚源恒”货栈以黄河皮筏和骆驼为主要运输工具,组建了自己的驼队,专走沙漠草地,往返于吴忠、灵武、西宁、武威、兰州、绥远、张家口一带,将青海、宁夏、甘肃等地收购来的羊毛、羊皮、甘草、枸杞、发菜、药材等运往包头,转运到天津,然后将从京、津一带收购的绸缎、棉花、瓷器、海菜、糖茶、火柴、布匹、五金、首饰等驮运到吴忠、灵武、西宁、武威、兰州、绥远等地销售。“聚源恒”还在包头、天津、西安、兰州等地常驻庄客,在西宁、平凉、武威、定边等地也常选派店员坐庄,推销货物和收购当地的土特产品。经过几年时间的发展,“聚源恒”已发展成为宁夏灵武县一家很有名气的货栈。在天津有市房60余间,在吴忠和灵武有市房100多间,资金积累达三四十万银元。何义江也成为河东地区有名的富商。何义江经商十分重视诚信,说话算数,不拖不欠,即便物价上涨,也能做到按时付款。有一次何义江到陕北靖边收购土特产,发现当地牧民并不了解羊毛的实际市场价格,个别商贩甚至采取欺诈手段压低价格收购羊毛。何义江则以实际收购价格收购羊毛。许多牧民都纷纷把羊毛、羊皮拿来交给他,即使他没有钱支付太多的货物,他们仍然很放心让何义江把货物拉走。返回家后,何义江马上派人把钱送到牧民的手中。此后,很多牧民直接把各种土特产送到“聚源恒”,这件事在当地曾一度被传为佳话。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京津地区和包头先后被日军占领,宁夏商品对外输送的北路被切断。何义江另辟货源地,从西安、兰州、平凉开辟货源。例如,从西安采购的雁塔白布、五福布、古渡布等在当时都是畅销货。从兰州采购的王字牌和恒字牌水烟,运到陕西榆林、定边等地批发,很受当地客商的欢迎。天津、包头被日军占领后,由于撤退不及,“聚源恒”在天津庄点的全部财产基本上完全抛弃。“聚源恒”在包头存放的大批货物被日军强占扣押,后经多次向日军交涉,日军才将部分货物归还,这批货物于1939年运至宁夏石嘴山时,被马鸿逵政府以“敌占区物资”名义扣押,以后虽经交涉终未获准发还。至此,“聚源恒”蒙受了巨大损失,达3万余银元。1937年,“聚源恒”从甘肃、青海一带收购的20万斤羊毛被马鸿逵政府扣留转卖,发给“聚源恒”的毛价不足原价,“聚源恒”又损失近4万银元。在马鸿逵主政宁夏的17年中,“聚源恒”一家共雇兵40多个,共出雇兵款2万多银元。1939年冬天,马鸿逵利用宁夏回教协会的名义,以将《古兰经》翻译成汉文为由,强迫“聚源恒”、“天成和”、“宣德堂”、“福兴奎”四家商户,每户捐款2万银元,最后连一本《古兰经》也没有翻译出来,捐款全部被马鸿逵私吞。1943年,马鸿逵在宁夏府城(今银川)为其父亲修建“云亭纪念堂”,强迫各商户摊派修建费,“聚源恒”一家就摊派捐款1万多银元。至于其他苛捐杂税和地方官吏的敲诈勒索更是不计其数,加之货币贬值,物价上涨等原因,“聚源恒”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只剩下资金七八万银元。新中国成立后,何义江被选为宁夏省人民政府第一届政府委员,以后又先后担任宁夏省工商联主任、甘肃省工商联副主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工商联主任、全国工商联常委等职务。何义江努力团结工商界人士,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发展地方工商业作贡献。在抗美援朝时期,何义江积极带头捐款。1950年,何义江捐款联合修建了宁夏面粉厂。1951年,何义江与李凤藻、丁成祖等人合资兴建吴忠建新织布厂(故址在吴忠市东门外,现吴忠棉织厂处),马月坡担任厂长。同年,又与李凤藻等人兴建吴忠电厂。1953年,何义江利用吴忠市自己的房屋,创建了聚源棉布厂(故址在今吴忠市朝阳街)。1954年,何义江将“聚源恒货栈”改名为“聚源恒商店”,在吴忠市设立门市部,以零售为主,资金4万元,何凤祥担任经理,吴生海担任副经理,何凤祖担任会计。同年,何义江和李凤藻、牛百川等人协商,经当地政府批准,将建新织布厂、聚源棉布厂、牛百川经营的民生织布厂合并成立新合织布厂。马月坡任厂长,丁成祖任副厂长,资金20多万元。1955年,何义江在北京参加中华全国工商联执委会期间,在听取毛*东泽**主席关于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座谈会后,将自己经营的企业积极参加公私合营外,还将多年积蓄的3000余两黄金、6000多块银元兑换成人民币,投入实业建设。1962年,何义江捐资3万多银元,在银川创办了利群中学,何义江担任校董事长和名誉校长。此校为宁夏培养了一大批人才。“十年*乱动**”中,何义江遭受*害迫**,于1969年10月在吴忠病故,享年83岁。1980年平反昭雪后,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在银川八里桥革命公墓为其召开了隆重的追悼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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