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中国铁道出版社,铁道部安全监察司编《2002年铁路行车事故案例》;搜狐新闻:沈阳两列火车昨相撞 三节车厢出轨数千人滞留

改造前的沈阳站站房,陈秀庆拍摄
2002年7月17日6时46分,由北京站发车,开往丹东站的2257次旅客列车以每小时30公里的慢速缓缓驶过沈阳站(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的特等车站)下行方向的进站信号机后驶入沈阳站站区。

2257次旅客列车方向牌
2分钟后,列车在沈阳站货场下行到发场44#道岔变道,继续驶向客站区。当本务机车、机后第1位行李车厢、第2位硬座车厢顺利通过道岔,第3位硬座车厢正在通过时,突然一串油罐车从上行方向自己的列车滑过来,距离越来越近,2257次旅客列车的部分乘客注意到已经近在咫尺的油罐车,顿时乱作一团,纷纷躲避。6时48分,油罐车直直撞上了2257次旅客列车正在变道的第4位硬座车厢运行方向的右侧,撞击导致2257次旅客列车第3位车厢、第4位车厢全轮脱轨,第5位车厢前轮脱轨,车厢内的乘客一片混乱。
事故造成2257次旅客列车第4位硬座车厢内1名乘客受轻伤,第3、第4、第5位硬座车厢小破,损坏线路50米,沈阳铁路局调来两台160吨级吊车用3个小时将脱轨车厢起复并清出线路(线路上方密布的接触网严重拖延了清理速度)。10时15分,缺编3辆硬座车厢的2257次旅客列车在晚点3小时27分后从沈阳站重新发车。事故还造成沈阳开往抚顺的L553次;沈阳开往长春的K665次;鞍山开往昌图的6681次;海城开往沈阳站的6667次;沈阳开往包头的1714次等6列旅客列车出现1~2个小时的延误,数千名乘客的出行受到影响。

2257次旅客列车事故清理现场
该事故构成一起旅客列车侧面冲突重大事故,铁道部安全监察司和沈阳铁路局安监室组成的联合事故调查委员会负责对这起事故进行调查。
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调查委员会初步还原了事故过程:6时40分,隶属于铁西区6调的调车机顶送12辆罐车至下行到发场2道加挂28辆罐车后,第18位至第28位这11辆满载燃油的罐车发生溜逸,于6时48分遛逸至44#道岔处撞上了正在进站的2257次旅客列车,幸亏当时两车的车速都不快,2257次列车上乘客并不算太多,满载的油罐车也没有起火和爆炸(实属侥幸),否则必将造成更大的损失。
调查委员会经初步调查后认为,这起事故是一起多环节、多人次的群体违章造成的事故。
首先,沈阳站值班员在办理2257次旅客列车的接车进路时,违反《技规》(1999年版)第258条第一款“车站值班员办理闭塞时,应确认区间空闲。接车前,必须亲自或通过有关人员确认接车线路空闲、进路道岔位置正确、影响进路的调车作业已经停止后,方可开放进站信号机”的规定,未提取向北信号楼助理值班员下达停止调车作业的命令,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整体*破爆**拆除的沈阳站老信号楼
其次,沈阳站北信号楼的助理值班员在未经过沈阳站值班员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做主,准许6调进入敌对进路进行调车作业,严重违反沈阳站《站细》第66条第2项第3款“接发车时,车站值班员在下达开放进出站信号的命令前,应通知北信号内勤助理值班员停止下二道~下六道的调车作业,确认该调车作业停止后,方可指示中信号内勤助理值班员开放进出站信号”的规定,对事故负次要责任。
第三,铁西区调车区长在没有请示沈阳站调度员、未与西部3调区长联系的情况下擅自变更调车作业计划,以口头方式通知调车作业,严重违反《技规》(1999年版)第206条、第211条第一款“车站的调车工作由车站调度员(没有调度员的车站由车站值班员)统一领导,各场(区)的调车工作根据车站调度员布置的任务,由该场(区)的调车区长或驼峰调车区长领导”的规定,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指挥调车作业的调车长(与事故无关)

沈阳站内的调车机
第四,3调的制动员在接到3调区长下二道放风及北头牵引17辆车的作业计划后,违章作业,将下二道停留的28辆罐车北头的第17位和第18位车辆之间的车钩摘钩,在调车计划变更后未将第17位和第18位之间的车钩复位,严重违反沈阳站《站细》第85条第2项“根据作业计划的要求,做好摘管、松闸工作(包括车组、待卸车都要逐辆摘管),并在应摘车的开口处显示信号。调车长在未得到排风制动员的启动信号前不准动车,并做好防护”的规定,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第五,6调的调车组人员在推送作业过程中没有认真检查车辆的连挂状态,也没有进行试拉作业,导致在车钩已经提开的状态下盲目推进,严重违反违反《技规》(1999年版)第214条第五款“推送车辆时要先试拉,车列前部应有人进行瞭望,及时显示信号”的规定,在制动时造成北头11辆车辆溜逸,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本次事故列沈阳铁路分局沈阳站全部责任,影响该单位当年的安全成绩。

沈阳站站台
沈阳站值班员、6调调车区长作为本次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被处以开除路籍、留路查看2年的处分(查看期满后路龄重新计算);
6调连接员作为本次事故的重要责任人被处以开除路籍、留路查看1年的处分(查看期满后路龄重新计算);
铁西调车区区长和沈阳站北信号楼助理值班员作为本次事故重要责任人被处以行政撤职并待岗1年的处分;
沈阳站中信号楼助理值班员和3调放风制动员作为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人被处以行政记大过处分;
西部区调车区长、6调制动员和沈阳铁路分局车务分处分处长共3人作为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人被处以行政记过处分;
沈阳站运转2班值班站长、运转车间主任、运转车间主管安全的副主任、沈阳站主管运输的副站长和主管安全的站长助理共5人作为本次事故的领导责任人被处以行政撤职处分;
运转2班代理*党**支部书记、运转车间代理*党**支部书记、沈阳站站长和*党**委书记共4人作为本次事故的领导责任人被处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相关职务。
另沈阳站全体职工扣发当年的安全奖金。
调查委员会最后给沈阳铁路分局沈阳站提出了五条整改要求:
1、要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切实增强对安全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全站范围内展开大反思活动。
2、狠抓干部作风,教育各级干部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好人主义,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抓关键、抓重点,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问题。
3、深入开展刹风整纪活动,严格落实逐级负责制,岗位负责制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强化职工的“两纪”意识。
4、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基础管理,结合实际,在人员素质、设备质量、班组管理、卡控机制、干部作业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强化基础达标工作,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
5、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按照路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对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再宣传、再发动,认真制定检查提纲和检查的内容,做到定性定量,推动和促进问题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