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11时,蔡徐坤在其个人微博发文:
大家好,我是蔡徐坤。近日网络上出现关于我的诸多话题,很抱歉因此占用了大家的时间与关注。两年前我处于单身状态,与C女士有过交往,双方之间的私事已经在2021年妥善解决,彼此没有进一步的纠葛。

需要在此向大家和媒体澄清的是, 我和C女士的交往均属双方自愿,既不存在“女方为未成年”的情况,也不存在所谓的“强制堕胎”,不涉及违法行为。恳请相关自媒体不传谣、不信谣。

好多人都在等着吃瓜,看蔡会不会被抓,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会不会判刑。

那么就要分清法律意义上*女幼**和未成年人的年龄划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并且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女幼**通常在法律层面指不满14周岁的女孩子。
与*女幼**(未满14岁)发生性关系,无论女孩是否同意,都构成强奸罪要判刑,而且,要赔偿女孩损失。
与已满14岁女性发生性关系,没有采用威胁、*力暴**、欺骗等手段,没有违背女孩意志,不构成犯罪,不承担法律责任。
目前据网友消息称除央视网、央视新闻等微博官号主页搜索蔡徐坤相关内容都被清空外,春晚官方微博、爱奇艺官博、北京卫视微博也无蔡徐坤相关内容,浙江卫视只剩1条博文。

看来各平台对艺人不良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社会各界不可推辞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尤其是家长,更要重视自己孩子的成长。
平时多关心孩子的交往圈子,注意引导孩子的价值观,朋友观。
对孩子的人际交往不过度干涉和控制,也不能放任自流,要给他们独立处理问题的空间,提供正确的引导和支持,才有利于保护他们使未成年人更健康的成长。
#护苗有我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