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科举考试制度概述

清末科举考试制度概述

关于县试管况

(1)县试(俗称小考);是由各府、州、县地方官主持的。三年考试两次,由府、州召集所辖各县及各县召集本县凡读书能作文章的人士,只要是本县籍贸,均得报名应试。应试者从十几岁以至六、七十岁的,均称为童生。考试共分为五场,第一场全县童生一律入场,各作八股文两篇,五言六韵诗一首(俗称为试帖诗),命题均出自“四书”(论语、孟子、大学、中庸)。题目分已冠、未冠两种,已冠题比较高深一点,是成年童生应作的。五更点名入场,日入前缴卷,尽一日时间,不准继烛。第一场被录取的,才得入第二场,作“四书”文二篇。第三场作“四书”文一篇。第四场作“五经”(诗经、书经、易经、礼记、春秋)文一篇。每考一场,发榜都有弃取。第五场只作短篇文一篇,入场的人数很少。缴卷后,县官设有饭席款待(俗谓“吃奖费”)。五场已完,就定案发榜。榜列第一名的,谓之“案首”,将来提学使来考,一定可以进学(即被取为附生)。前十名的都坐堂字号,由提学使面试,容易进学。

(2)院考(俗称大考):是由清廷在旧翰林考学差及格人员及指定的新翰林四人中(新翰林不要经过考试即放学差的,谓之开坊),每省简派一人,主持其事,名为提学使(俗称学台),兼挂提督衔,也称提督学院,并得奏参不法的文官武吏,三年一任。三年之中分为“科考”(有科举的年分谓之科考)、“岁考”(应出岁贡的年分谓之岁考)两种,由提学使轮赴各府、州(直隶州)定期召集(俗称齐集)府、州所辖各县应过县考的穿生,到知府、知州所在地听候考试。考试分为两场。第一场谓之初试,试卷面上,均按照所坐字号(按《千字文》编号)盖有戳记。应试人的姓名另贴一纸,谓之“浮签”,缴卷后,由专人将浮签撕去,另行登记,以防襄阅试卷的人有通关节舞弊情事。凡经县试草榜列前十名的及教官保送的佾生(即文庙的歌生、舞生,也叫价舞生),都坐在大堂上学台面前,语之“堂字号”。所有试卷部由学台亲阅,不经襄阅人的手,谓之“亮卷”,较易录取。历来院试,都是考的八服文和试粘诗。到光结王寅年,就废除了八股,改试经义、策论了。初试发榜,仍是写的所坐的字号,不写姓名。录取的人数,按照各县应取附生的名额约加半数;经过复试,只作短文一篇,按照规定名额录取,发榜时始将姓名写出来,就成为附生了(俗称新生,亦称秀才)。如录取足额,尚有文字通顺的,则列为佾生(祀孔时充乐舞生),下次应考,就可坐堂字号。

正场考试之外,如有擅长作赋的,也可另行报名,谓之“古学”场,专作赋一篇。光绪王寅年(即光绪二十八年,公元一九○二年),就改试经义、时事策和各种科学,如有佳作,正场的文章虽差一些也可录取,比只考正场的略占优势,但报考“古学”的人数不多。

(3)各府、州、县均设有教官衙门,教官有学正、教谕、训导等名称,专管进学的生员。每次院考完毕后,新生(即新考取的附生)戴着金顶,穿着蓝衫,由府、州、县官送到教官衙门拜师入学(就是进学)。按照旧例,应由教官领导学习,读书作文,研究举业,以资深造。到了清季,此例早已作废,教官对于入学的生员(包括廪增附)毫无一点教育的作用。教官都是寒士考取或稍有资财者捐纳得来,教官衙门很是清苦,每次考试新生入学,教官就借“束脩”之名勒索新生些银两,每年要做寿一次,要生员送些礼物,或有不送礼,还派“门斗”下乡讨要,这都是教官照例的收入。当时流传的有两句诗:“百无一事堪言教,十有九分不像官”。每逢科、岁考试童生,只要送教官银二三十两,就可以“价生”送考,坐“堂字号”,成为“亮卷”,由学台面试,容易进学。这也是教官的一项收入。学台虽明知这些弊端,以为教官清苦,也不追究。

(4)科、岁两考,学台还要考试旧日在学的康增附生一次,谓之“老生场”。考列一等的附生可补增生,增生可补康生。生各县均有定额,一经补廪,就可食康饩(每年折银数两),故称康生。每次岁考,康生名次在前的,可以出贡,名为岁贡,也称“岁进士”。岁贡得应一次朝考,考中的给以教官等职。生员考试名列最前的人,康生如有缺额,可以即补。或为名额所限,一时无缺可补,若下次考试名次一有变动,就无补缺希望。有钱的人因为急着补缺,就出银若干两,与现廉生洽商愿意出贡的,替他捐一贡生,谓之捐资,让出愿生缺额,由出银的人递补。

(5)学台到各府、州考试,每十二年考试一次拔贡,凡各县所有的廪增附生均可应试,每县各考取拔贡一名。每十二年学台在省城召集各县的品学兼优的生员应试,全省共考取优贡四名。拔贡、优贡,均要经过朝考,取列一等的给以七品小京官和知县之职,分部分省补用;取列二等的给以学正、教谕、训导之职,注册候选。考试拔贡,报名应试,还需出些规费;寒士如自问无考取希望,就不报名参加。应拔贡考试,题目很多,一人的精力,在一日之间或不能胜任,就替寒士报名,让寒士到试场里替他帮忙。因此考取拔贡的,寒士很少。

(6)恩贡(恩科的岁贡)、拔贡、优贡、副贡(即副榜)、岁贡,谓之五贡,都算出了学,不归教官所管了。俗说恩贡是恩赐出学,拔贡、优贡是跳跃出学,副贡是安步出学,岁贡是爬行出学。

(7)各府、州、县均设有书院,由地方宫聘请科第中素有文名的人掌院,名为“山长”。书院为童生、生员学习举业的地方,每月考课一次。由知府、知州、知县出题主持的,谓之正课;由教官出题主持的,谓之副课。每年第一次课试,调之“甄别”。童生录取分为上取、中取、次取;生员录取分为特等、一等、二等。经甄别考取上取、特等的,经常每月奖给制钱一干多文或数百文,调之“膏火”。以后每月考取上取、特等的,仍另给制钱若干文(按名次分多寡),谓之“奖赏”,以此鼓励士子,好好钻研举业,争取科、岁考名列前茅。此种月课,童生多由业师“捉刀”(即代替作文),一则可以骗取奖赏,二则业师可以表现自己教学生的成续,没有其他大的作用。山长多系寒士,大多品行不端,衡文不公,收受应课生童一些馈赠,就将次等的文列为前茅,因此就引起士林的不满,而不重观月课。

(8)县试的弊端。县试在卷面上虽也盖有坐号的戳记,但可以随便乱坐,又可以下坐位自由行动。有报名下场,专门替人作文的(这种人大都是外县人),谓之“枪手”,一经查获,就御号示众。有的和场外人约定时间、地点,把题目隔墙掷出去,将文章作好掷进来,谓之“传递”。也有人在场内临时找人代作文章的。院考限制很严,不准携带片纸只字,点名后,就由“承差”(学台随从的亲役,俗称承差)按人周身搜查一遍,如有夹带各种小本文字,当即没收。承差把没收的文章书籍,摆在察院大门外,仍卖给应试的人。还有人异想天开,制一件白绞小衫,把名手作好的各种题目的文章,由善书的人用很小的字写在小衫上,用放大镜才能看清楚,应试人将小衫穿在外衣以内,混进场里,归号后就税下来,等题目下来,有相同的,照抄上去,一定可以名列前茅,谓之“带箱”。应试的人,一经点名归号,就不准下号乱动,大小便都不得离开坐号。因此在归号就各领小罐一个,以备应目。如有约定代作文章的人,只要花钱,就能打成连号,并坐一处。我在光绪玉寅年应院考时,有同县富户赵灿章就是用这样方法花我买得和我连号,我替他作文,我进秀才,他也进了秀才。

(9)考试以四子书命题,作八股文,本来说的是代圣贤立言,可以考验士子的学识,奉行既,作过的题国多得不可胜数,主试者恐怕题目前后重,容易抄袭旧文,故出题时把“四书”原文原句,在意割裂。我应考时,批种恶习光为突出。啊如截上题“而厉”,“四书”原文是“子温而厉”,把上二字截去。截下题“多识鸟”,四书原文是“多识于鸟兽草水之名”。更有所谓“搭题”的,尤无文理可言,例如“天将以夫子为本锋子谓韵”?,把上章的求一句搭到下一章的首半句。相传命趣任河南提学使时,命题更为怪辟。主考河内县时,有意骂河内县人,H过“些生焉”这样的题目;在某县又出过“君失人阳货欲”的题目,抢材大典,竟以玩笑戏出之,真是不成事体。到光绪王寅年补行庚子、辛丑并科乡试及各县院试,就废除了八股,考试策论、经义了。

(10)县试应考的成份限制非常严格。童生报考,必先找本县的愿生出具身家清白的保结,才能报名。明文规定娼、隶、优、卒、小马、门子不准与考,后来又扩大到鼓乐手、剃头匠也不准与考。甲县的人到乙县报考,调之“冒籍”,住在两县交界犬牙交错地方的人,参加两县报名考试的,谓之“骑考”,均在例禁之列。县人卢步云,因其父亲在县衙门现充皂役,发财有钱,在郏县不能报考,就私到汝州贿买廉保,冒籍报考,并行贿提学使,考取了附生。汝人大愤,指名揭告,提学使王培极力压制汝人,更激起众怒,势将赴北京控告。提学使大惧,才将卢步云的附生撤销,并将续生郭应午革职,才算完案。

(11)提学使到各府、州考试时,期前由知府、知州预先派定所辖各县知县一人,充任“提调”(此差由各县轮流充任),专办支应差事。凡提学使所带人员的伙食及考试应用的物品,都要支办,一切开支都由各县分担,提学使不唯不发价款,到考试完竣时,“提调”还须送些例规,且须写一个空头领状,并须出一个“照实具领,并无短欠”甘结。这些费用,水是由上头照发的,都由提学使下了腰包了。

关于乡试情况

(1)各省乡试,三年举行一次。每逢子、卵、午、酉之年,就是乡试之年,谓之正科。清廷如有喜庆大事恩赐增加一科,谓之“恩科”。各省在省城设有考试场所,调之“贡院”。全省各县,无论廪增附生以及五贡均可应试,如出银一百零八两捐一个十成“监生”,也准应试。(八两银捐的监生,只可戴金顶,不得应试)考试分为三场,每场三天。八月初八日进第一场,八月十一进第二场,八月十四进第三场。原来规定第三场也是三日,六日才能完场,因为十五日是中秋节,特准于十五日下午出场,以便应试人回去过节,并每人各赐月饼一个,咸肉一方。

(2)乡试规定在八月举行,故称“秋离”。贡院周围墙头,都*压镇**些枣刺,以防偷越,故也称“辣阐”。试场内分为“内帘”、“外帘”。外帘由各省督抚主持,称为“监临”。凡预备试卷,编号分坐,点名发卷、收卷、扫场(考查应试人员完全缴卷出场,也称净场)、弥封、誊录以及应办事务均属之。内帘是由清廷选派正主考一人、副主考一人(大概都是汉、满族各一人)主持之。校阅试卷分为十二房,谓之“帘官”,也称“房官”,从现任知州、知县科第出身的选调充任。监临批阅公文准用砾笔,房官批阅试卷准用蓝笔,主考才准用墨笔,以防通关节、!改试卷的弊端。每逢一场考完,就将试卷送到弥缝处弥缝,谓之“糊名”,再交誊录处用朱笔照抄一副本,谓之“易书”,一切手续完成后,由外收掌送交内收掌,分送给各房校阅。选择文章较佳的,加具批语,呈送主考核阅,谓之“荐卷”。未经呈荐的,谓之“落卷”,也都加具不好的批语,等到褐晓发榜后,准由应试人自行领出。所有荐卷经过正副主考核阅后,按照各省观定的举人名额如数迄定。还有文章可取的,但为名额所限,于中式举人名额之外再取几人,列于榜后,谓之副榜。河南每科应中式的举人共八十四名,由正副主考平分核定,各取四-十二名,大概单数是正主考取的,双数是副主考取的,免得谁取得多,谁取得少,发生争抗。到八月底应届发榜之期,内外帘始合而为一,内而主考,外而监临以及所有官员都齐集“至公堂”上,将中式的原卷取出,把弥缝的姓名揭开,谓之“揭晓”,即行填写榜上,由末一名写起,依次写到第一名(俗称解元),全榜写完,鸣锣放炮,把这榜抬送到贡院大门外,张贴在照壁上,这一科的考试就算完竣了。

(3)乡试第一场是八股文五篇,以“四书”命题。第二场是八股文五篇,以“五经”命题。第三场是策问三篇,题目范围很广泛,对答不怕雷同。到光绪王寅年补行庚子、辛丑恩正并科时,已废除了八股,改试头场历史论五篇、二场时事策五篇、三场经义三篇了,试卷仅糊名而不易书了。帘官校阅,主考核定,都是原卷,不要誊录副本。考场试卷均由应考人向指定的南纸店购买,自己填写姓名、籍贯、年龄,由南纸店汇送试场外帘主管人员编号盖印应用,应试人不得少有污损。每篇文章写完后,均须淮明添补几字,涂改几字,以防有人作弊,代为修改。

(4)科举的弊端,不胜枚举。约略言之,有以下各种情况:(甲)誉录的弊端。场内设有誉录处,招考一些能写字的人充任普录员,把所有的试卷,均用殊笔照抄一个副本,送到内帘校阅。誊录员因分的试卷多,篇幅长,贪图少写些字,往往节删许多字句,以致虽有佳作,就副本看来却有很多不通之处,致被遗弃。因此有钱的人或有中式希望的应试人,就花钱买通主管誊录的人员,推荐自己找来的善书人,誊录自己的试卷。原文如尚有必须修改之处,就写出来交眷录人,照抄上去,或找一个作文名乎充当眷录,把原卷酌为修改。(乙)打连号的弊端。考试的号房,均是按《干字文》挨编,试卷上盖有字号小戳,不准乱坐。每一字号,约有七八十间小房,有二尺宽,三尺长,架有木板,可坐可写可寝。点名归号后,就将栅栏门*锁封**,派有号官管理。应试人若预约有人代为作文,就花钱贿买把二人编在一个号内,调之“打连号”。汝州大地主李海楼、李民培兄弟二人就是和同乡张景(是个拔贡,有文名)打的连号,代为作文,李海楼中了举人,李艮增中了副榜,张景本是一个寒士,得到李海楼家的报酬田地二百亩。这是光绪甲午科(光绪二十年,即一八九四年)的事。(丙)顶替入场的弊端。有的人不唯不能作文,并且不能作小楷,就花钱买一“枪手”顶替。汝州大盐商蒋天章(洛阳人)囤迟卖快,投机倒把,发财很大,本来目不识丁,但是富了又想贵,他就捐了一个监生,用钱买得光州人夏和清替他入场,庚子、辛丑恩正并科中了举人,酬夏和清银五千两。当时舆论大哗,他在大街上走过时,人就喊着“一堆元宝滚过去了”,他也只得装作没有听见。(丁)传递文章的弊端。应试人预先购买两本试卷,贿买场内主管人员盖上印并号数戳记,一本是点名时发给,一木是预领出收存备用,等把题目传递出来,由约定的人将文章作好写好,到开门放场时,用一人装作紙商或其他商人向场内送东西,混进场内,到“至公堂”前(缴卷的地方)找到应考本人,把作好的试卷交给他缴卷,把他自领的一份作废,谓之“二进头”。庚子、辛丑并科,伊阳人杨子厚就是采用这样办法,找到汝州举人绑超然、陕州举人刘小周代为作文,第一场的试卷已经显荐,到常二场因被发觉,未得把文章传递进去,杨于厚就缴了“白卷”,出场后赶紧回家了。(戊)虚报年龄的弊端。附生经过乡试十科以上、年在八十岁以上的,遇有恩科,就可得到恩赐举人。有的人当童生应考时,就虚报很大年龄,准备将来得到恩赐。汝州人孟光庶就是虚报二十多岁,于庚子、辛丑恩正并科得到恩赐举人,其实他只有六十来岁。

(5)乡试完竣后,监临应设宴款待新中式的举人,谓之“鹿呜宴”。中式举人的科分,如经过花甲一周,得重赴“鹿鸡宴”,以示优异。监临按制度应为新中式的举人住宅门口树立两根旗杆,并悬挂“文魁”遍额,相沿已久,都是发给银十两,令其自备。

(6)科举的迷信。清代最重视神道设教,在乡试第一场,五更开场点名之前,照旧例要先迎接各县域隆进场,并以红旗引导有恩报恩的鬼,以黑旗引导有怨报怨的鬼进场。这些仪式,我虽未看见过(因点名到汝州时,已将近中午),但人都如此传说,当非虚语。应试人如有亏心害理的行为,往往气馁胆法,心理上发生作用,就出现了许多怪现象。例如汝州石台街杨凤池,曾强奸他的佃户的女儿,先答应娶这女子,后来他背弃婚约,以致这个女子羞债自杀。杨凤池在光绪辛卯科入第二场时,在夜间仿佛看见了这个女子进入号内,杨就吓疯了,吵闹得别人都不能安睡,报告号官,把他用吊杆吊出场外(试场内如临时发生死亡及疯魔等惰,都是用吊杆隔墙吊出去)。杨风池一言一动,完全变成女子的姿态,同乡派入把他送回家,疯病就好了。大家都相信这是有怨报怨。癸卯科会试是在河南举行的(因庚子八国联军入京把贡院焚毁,又以议和条约,凡毁教堂伤洋人的地方,要罚停科,在京不便举行,故借用河南贡院),山东聊城县人王文兹罪恶累累,入场归号,到了夜间,入都睡觉,他就神哭鬼嚎起来,全号的人,都惊醒了,到他的号房去看,他已将试卷撕得粉碎,用另纸写出他的恶迹多条,如被他强奸的寡嫂羞愤自尽,以及陷害其业师坐牢致死等害人的事;他还有双手扼住自己的脖子,经大家把他的双手拉开,报告号官,开了号门,用吊杆把他吊出场外,送到寓所,就死去了。他的同乡都说这是冤鬼报怨。闻以前合科,似这等迷信恶善报应的人,因心理作用致成疯疯的事例,还有很多。

(7)中式举人经过三次会试,未得考中进士的,清廷就举行一次“大挑”,临时钦派大臣四人主持其事。凡参加“大挑”的各省举人,均须期前报名,在大挑日期头一天先在礼部演礼一次。举行大挑,与普通面试不同。钦差大臣在午朝门内旁边的门楼下,盘腿坐在蓝色铺垫上面,应挑的人,每班十人,脆在当院地下,每人依次自报姓名籍贯,钦差大臣就将十人中相貌魁梧或清秀的先挑出二三人,就是知县,可以分省候补。再挑出二三人,就是教官(学正、教逾、训导等),注册候选。其余都算落选了。这种大挑制度,全是以貌取人,至于学识如何,才能如何,均所不问。在大挑时,这一班要是相貌好的人多,就是好相貌的也可能落选;另一班要是相貌劣的人多,就是劣相貌也可能取中。因此,有些能钻营、有门路的人,就贿通主管排班的人,把自己排在相貌劣的人占多数的一班内,希图侥幸挑上。

(8)科举制度废除后,所有举人都无别的出路。光绪三十三年,北京又特别举行“拣选”考试,不论新旧举人,均准报名应试。考试分为两场,第一场是笔试,只作论文一篇,录取者才准复试;第二场是口试,只口头问答。两场都录取的,给以知县之职,分省候补。其余凡参加考试未被录取的,一徉给以佐贰(州同、县佐等)及盐大使、库大使等杂职,分省候补。这已是科举考试的尾声。从此,清廷的科举制度就告终了。

关于会试惰况

(1)会试是在每科乡试第二年三月在北京举行的(俗称“眷闲”)。各省举人均可应试。癸卯科(光绪二十九年)会试是在王寅年(光绪二十八年)补行庚子、辛丑恩正并科后举行,因北京贡院被八国联军进京焚毁,又以辛丑和约签,凡毁教堂伤洋人的地方均罚停科考,清廷为履行条约,应付洋人,不便在北京举行,故借河南贡院举行考试。光绪癸卯年三月,清廷钦命“知贡举”四人(由大臣中选派),并调现任京官由进士出身的人员十二人为“同考官”,一同来到河南省城入用主试。会试也是分三场,所有入场办法和发布题目(已改为历史论,时事策和经义),与乡试相同。全国考中进士名额,规定为三百六十名,每省应得几名,虽无明文规定,大致系按省分大小、人口多寡为标准,平均分配。榜列第一名的俗称会元。

(2)会试、乡试开始举行时,甚为严格,应试入场,一律不准携带书籍。点名入场时,都要经过检查,应试人所用的考篮(装小铺盖、食物和文具的)是用竹篾编成,四周都有孔眼,名为“玲珑篮”,可以一望而知内装何物。后来因为一一搜查太麻烦,费时间,虽然派有搜查员,不过虚应故事,经过搜查处,一人说“搜查”,一人跟着说“放行”,就算完事。到最后就不派搜查员,应考人就不用“玲珑篮”,或用大笆斗,或用小木箱,用四个小轮拉着进场,无论带什么东西也无人过问了。

(3)边远省分的举人,赴北京应一次会试,因交通闲难,车马不便,所需路费,为数很多,贫寒之土,就无法应试。官府规定有“火牌车”制度,凡赶考的举子(应试的都是举人,俗称赶考举子)每人发给一件执照,称为“火牌”,沿途各站,验了“火牌”即须火速发车,不得稍有延误,故名“火牌”。因系“北上公车”(火牌车),所带行李物品经过关卡税周,不得检查留难,应试举子就借此带些私货,既不花运费,又不纳税,到京贩卖,赚钱很多。除一人所需外,尚有余钱。虽自问无上进希望的人士,也想趁此机会进京一游,并可作些买卖。真是立一法就有一弊了。

关于殿试慷况

(1)会试发榜以后,所有取中进士的,一律随即参加殿试,经过殿试,才能分出甲第。大概都是在保和殿举行,故名为殿试。

(2)殿试本是仿照古代天子临轩策士之例。名为皇帝亲试,实际都是派的有阅卷太臣、监视大臣,都是尚书、军机和王公等分担。

(3)殿试时,殿上并没设坐位,,需用桌凳,均需由应试人自:备。琉璃厂存制造出售的,用薄木板几块支撵起来,就成为一张约一尺宽不足二尺长的小桌,另用凡块小木板支撑起来,可作一个矮凳,可以将就盘腿坐下;试完后,又可折叠起来作一小束,以便携带。

(4)殿试只作策问一道。日出进场,日入出场,不准继烛。殿门很高,往往不到日入时,就有些昏暗,不能写字。写作迟钝的:就要误事。河南杞县人步角藻,素有文名,本是希望鼎甲的,殿试时,精心撰写,殿内已将昏暗,尚未完卷,监视大臣看他写作俱焦,有意成全他,故意在他的泉旁用水烟袋吸烟,用过四个纸枚照着他,才得了草完卷,结果仍因全卷前后不一,落在人后。

(5)策问试卷均须由应试人自备,由指定的南纸店预先用宣纸制印完好,有七页的,有五页的,听人选择,要七页的可望名列一甲二甲,要五页的只能名列三甲。

(6)对策的清规戒律。对策试卷只划有竖格,没有横格,俗名为“殊丝栏”,每行都有一定字数,写的必须整齐。应试人均须预购一条铜尺,是按每行字数划出的,照着去写,才能整齐。每行的字,均须写满到底,有应该“抬头”的地方,前一行也须写到底(如有朝廷、皇上一类的字样,均须比一般的行高出两字,谓之抬头),不准有一个字空白。又不准写一个“破体”字(即简写的字),字有“破体”,就是一个大疵。写的字不合乎馆阁体(俗说就是写的黑大园光),考试也吃大亏。到清末几科,不准空白的旧例才免除掉,作文时不用再先查字数了。

(7)每缝会试时期,就将前一科三鼎甲(即状元、榜眼、探花)的试策原卷交到指定的南纸店,用玻璃橱装起来,使应试人参观模仿,以便中进士后,为殿试作好准备。

(8)新中进士如有事故或写作须再加练习的,为可请准本科不参加殿试,等下一科再参加,谓之“告殿”,但是想考取二甲的希望就很难了。

(9) 试卷经阅卷大臣核阅后,先挑选写作俱佳的十本,呈请“御览”(呈皇帝阅看,谓之御览),经“御笔”点定三鼎甲,由传胪依次唱名(所滑鸿胪初唱第一声,即系指此)。一甲第一名,是状元(乡试、会试、殿试都是取中第一名的,说之连中三元),第二名是榜眼,第三名是探花,均是“赐进士及第”。状元,当即授以翰林院修撰之职,榜眼和探花,当即授以翰林院编修之职。名列二甲的(第一名俗称传肘)均是赐进士出身,给以输林院底吉士之名,送到输林院衙门,进入翰林馆,经掌院学士领导学习,三年期满,再加以考试,分别授职,谓之“散馆”。考列前茅的,授以翰林编修或翰林院检讨以及内阁中书和各部主事之职。其余不及格的,仍给以知县之职,分发各省,列在各班之上,遇缺即补,压倒一切,俗称为“老虎班”。名列三甲的,均是赐同进士出身,给以知县之职,称为“榜下即用知县”,分省侯补。

(9)新入翰林馆的,对于前科翰林,不能平等相称,新翰林应称旧翰林为“老前辈”,自称“侍生”。

(11)科举时代,最重视拜老师、会同年的惯例。俗说一世的师生、同年,往往成为几世的交谊,这就开了因缘攀附的门路。习为官官相卫的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