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交滥**当性自由!

性自由是可以和不同的人自由的发生性关系吗?

当女人们开始自立自强,独立自主,不再依附于男人而活。另一方面,又有不少女性借着独立自主过度使用作为女性的权利。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男人家暴女性,全网声讨这个男人是个渣男,而当女性家暴男性的时候,几乎都是为女性说话,指责男人。可是,家暴就是家暴,不分男女。

后来我逐渐发现,有很多倡导女性自由的人,似乎有些矫枉过正了。

她们倡导各种自由,比如在我所涉及的两性行业里面,在我所认识的同行里有几乎90%以上的人强烈呼吁性自由,并且想用自身的力量改变中国性状况。于是有部分文章和思想都是讲述自己或者身边的某某某的各种性经历。

这些文章(人)里面包括了很多在非伴侣以外的人身上获取的性快感和满足。

有些人把自己的出轨经历写出来,然后当做是对自己身体做主,对性的追求,要抛开世俗和道德的枷锁。

有的人组织或者参加很多线下的活动,有部分甚者集体裸露,男男女女相互接触抚摸对方,美其名曰探索身体对不同的人会产生什么样的*欲情**。

更有甚者,和伴侣一起参加,玩起了交换伴侣的游戏,看着伴侣在自己面前和别人牵手、接吻、搂搂抱抱,他们说这是艺术,是开发伴侣或者自己对性的思考和认知。

我自己极少参加过这种活动,最多的也就是线下的女性活动。我也在探索性,或者说想凭自己的微薄之力帮助更多的人正确的看待性。

但我自始至终都不认同他们的做法。

我并不认为要探索性,就要和不同的人发生肢体接触。

我不认为性自由就是有权利和不同的人发生性关系。

我也不认为集体的“淫乱”就是打开自己身体,接纳自己的欲望。

什么“看着别人和自己的伴侣亲密接触,内心泛起了醋意、嫉妒,但却让自己更明白了爱,让她/他享受到更好的性,也是爱的体现”

什么“尊重自己的身体,享受当下的性体验,抛开一切枷锁,忘记自己的身份,忘记自己的伴侣,就好好享受这一刻性带来的愉悦”

对于此种种,我且嗤之以鼻。

我想先讲讲什么是性自由

百度这样解释性自由:"性自由"口号流行于20世纪60年代的西方尤其是北美。它是从反对男女不平等的婚姻观念和性观念开始的,然后走到一个极端,认为身体和性都是个人财产,自己可决定如何处置、使用。这一口号抛弃了对性的社会制约,否定了性道德的合理内容,使性自由成为一部分人性*交滥**的借口。

不得不说,我特别认同这个解释。

前段时间,我接到了一个来访个案,是个男性。

他说在我之前,他已经找了好几个性方面的“专家”,有男有女。其中有女性在接他个案治疗的时候,会和他发生性关系。我知道在这个里面,真的在帮助他的部分其实很少,多数时候,只是不想失去这个“客户”而已。我猜,这就是为什么有很多人找过来第一句就问“能不能和导师发生关系?”的原因吧!

可是在我们的咨询(治疗)以前,都会白纸黑字的签合同,来访者与咨询师是不能发生性关系的,连非咨询时间的聊天或者任何情感依赖都是不被允许的。

这又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和朋友合作时,她的来访(男性)在工作室要求当面“*飞机打**”被拒绝,恼羞成怒报警说工作室涉黄,还一度被派出所调查。他可能是想要实行自己的性自由和权利,可是环境和对象并不允许。

很多人,打着性自由的旗号,做着意淫*交滥**的事!他们从一个压迫的极端,走到了过度开放的极端。

我认为真正的性自由,是我们拥有对性的权利,以及我们有可以谈论性的自由;是我们可以拒绝伴侣的性邀请,也可以大方的告诉对的自己的性欲望;是我可以用玩具满足自己;是不再谈性色变,是可以追求性满足;是提到性,你想到的不是羞耻;是可以有途径正常接受性教育。

可能,我这样的认知,也会有很多人去反驳。

“你都没有自己体验过,凭什么这么说我们?”

“你自己狭隘,还不允许我们去探索”

“收起你的道德绑架,回到大清朝生活”

可是,无论是那种角度的性自由,都不脱离法律和道德的约束。

我不是一个思想禁锢的人,但也绝对不赞成上面种种的“性自由”。

否则,为什么这些活动只能在小众的人群,且不能“见光”的进行?如果是法律允许的,是道德无不会谴责的,为什么他们不拍照发朋友圈?

答案其实很明显,是因为他们自己本身就知道这些事情是道德不允许的,甚至是违法的!

如果没有了道德和法律的约束,性自由的过度,会带来什么结果呢?

资料显示,美国60-80年代,20年期间据调查美国青年16岁时已有2/3的人有过性经历;每天有2000名少女怀孕,但只有一半会把孩子生下来,另一半就是流产。1/3的孩子是未婚母亲所生;1/4的孩子在单亲家庭中生活;也包括现在的美国婚姻中仍有一半以离异告终。另外,艾滋病感染者中,20%是青少年。(资料来自搜狗百科)

如果要说完全的性自由,那就涉及到卖淫嫖娼是否也合法的问题。在全球,完全性自由(也就是合法卖淫嫖娼)的国家也是屈指可数,连色情最著名的岛国,也没有绝对的性自由。

我们国家为什么会严厉打击色情?那是大家都知道,若是不加以法律的约束,人人都可能沉沦在肉体的欲望,无法抽身。大多数人都去“享受”,和吸毒上瘾有什么区别?

试想一下;每个人的周围都是色情物品,每个人都毫无顾忌任意与别人发生性关系,你的孩子从小接触的都是色情影片、物刊,长大后的孩子,为了所谓的性自由,和不同的人发生性关系,生下孩子,孩子可能没有父亲或者母亲,因为他们的父亲或者母亲,抛开另一半,去找更好的“性自由”了。到时候,整个国家是一副什么状况,完全不敢想象。

所以, 性自由,绝对不能抛开道德和法律,也绝对不是想就可以的。

而我们从事两性行业的人,更是不能远离了自己初衷。

我尊重哪些自己想要探索或者自己探索的人,你们有权利和不同的人发生性关系,然后感知你们的性能力,觉悟。但是,你们不能鼓励别人也抛开道德和家庭去探索,去追求自己的“性自由”。你们可以自己去尝试开放式关系或者其他多种关系,但是你们不能说忠诚的人就是不开放,是迂腐,是保守,是固步自封。

身体是你们自己的,你们也有权利和自由自行处理,但是我认为大多数人,只是目前短暂的享受了“性自由”带来的好处,从长远看来,受伤的始终是自己甚至家人。

不接受反驳,你反驳就是你对。回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