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则:为保证用车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用车,加强公司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建立并保持公司正常的公务用车秩序,合理有效的使用车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车辆管理
1、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其稽核等事务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派。
2、本公司员工因公用车须事先向办公室申请调派;办公室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
3、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由司机于每次出车、加油及维修保养
时记录。每月将行驶记录表交与办公室核实,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
4、车辆用完必须停回车库,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在外过夜,夜晚公司车辆进出由岗亭保安负责登记记录。
5、车辆出市区一定要办理用车申请单,其他公务临时用车需通
知公司车辆管理人员。
第二条 车辆使用
1、公务车不得借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2、司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
3、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4、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并
经主管核准后转办公室稽核,严禁司机不经办公室稽核私自出车,屡禁不止公司予以开除。
5、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除扣掉保险赔额后,全部费用由私人负担。
第三条 车辆保养
1、车辆维修、清洗、打蜡等应当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行驶
里程,核准后方得送修。
2、车辆应由办公室指定厂商保养,特约修理维护中心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的费用。
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理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0元时,应与办公室联系,请求指示。
第四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故事,由驾
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酒驾;
3)未经许可将车借与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应当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管理部及主管联合协
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管理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
第五条 费用报销和补贴
1、公务车油料及维修费等费用以相关凭证实报实销。
2、私车公用依凭证报销。
3、车辆维护、保养、油卡、过路费等申请报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
4、司机因公事出车误餐需提前向小车队长告知,填写行车记录仪表,公司给予补助30元/次。
5、司机因公事出车,省内直线距离70KM以外补助20元/次,省外补助6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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