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按照官方说法和笔者估计,算上一些没有计入国家统计的小平台,现在还在运营的P2P平台应该不会超过10家。笔者十分不看好现阶段还在运营的这些平台,也建议大家尽量不要去做类似的投资,主要理由如下:
一、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调整对互金平台影响巨大
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款贷**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以最近一期的*款贷**市场报价利率 3.85%的4倍计算为例,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这一规定的实施,大幅压缩了互金平台的收益。举个例子,某互金平台原对外放款的利息为24%/年,给平台投资人的投资收益为10%/年,平台的运营、推广等费用占5%,除去这些成本,该平台还剩9%的利润空间。
若按照新办法最高规定,该平台对外放款的利息为15.4%/年,其余成本还不变为15%,则该平台只有0.4%的利润空间。

二、平台风险承担能力不强
我们都知道放贷的风险和收益是成正比的,收的企业利息越高证明企业发生风险的概率越高。以银行为例,假设他收取企业的利息是10%/年,他这样的企业放了10家,每家100万,1年后有1家企业发生逾期。对银行来说,一共收了100万利息,有1家企业100万逾期,他的收益是可以覆盖坏账的。
但是换成互金平台,就无法实现覆盖,因为互金平台跟企业收的利息,有一半是要给平台出借人的,如果平台选择刚兑兜底,抛去其成本,是没有能力来兜底的。因为出借人拿走了平台本该可以承担风险的那部分收益。如果平台选择破刚兑,不兜底,那么出借人用脚投票,不在平台投资,就会引起下面的问题。

三、出借人的挤兑效应
挤兑是银行业中为固有名词,指在发行银行券的条件下,银行券持有者争相到发行银行券的银行要求兑现贵金属货币的现象。当一家银行的信用发生动摇,准备金不足,银行券兑现发生困难,就会发生挤兑。挤兑可能使一家银行倒闭,甚至波及整个银行业。
古装电视里也经常看到,古代票号就怕很多人同时来换银子。其实互金平台也是,如果新资金的流入大于平台支付的本息,理论上来说,互金平台是不会倒闭的,因为可以用新出借人的钱来还给老出借人,听着是不是像庞氏*局骗**?
互金平台的运行机制,就是用出借人的钱放给借款企业或者个人,到期收回钱后,再还给出借人。这里面存在借款人需要续借或者延期的问题,因为很少有借款人正好在节点就能把钱还上,这在银行也是一个普遍的现象。
但如果出借人受舆论或者环境影响,不能持续到平台投资,那平台只能向借款人催收。如果借款人就是还不上,这时候平台就出现逾期,无法收回本金,出借人不能正常回款。进而引发更多的出借人不来投资,最终导致平台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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