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位于河北省西北部坝上地区,地处内蒙古高原向华北平原的过渡带,东临承德市丰宁县,南与赤城县、崇礼县相连,西与张北县、康保县毗邻,北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多伦县接壤。沽源气候条件独特,沽源生态系统完好,沽源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沽源资源能源丰富,沽源交通区位独特。

历史沿革
据《口北三厅志》、《察哈尔省通志》记载:清置“独石口厅”,民国三年(1914)改为“独石县”,1915年改称“沽源县”。原县治所在本县小河子。因沽河(今赤城县白河)源于本县南部九龙泉,取沽河之源意而得名。
大地神州,历史悠久,中原纷纭,而边疆少数民族又迁徙无常,年代畛域,渺无清晰稽核。
约公元前1766年殷朝时,居住在北方的少数民族曰“土方”,殷人所谓“方”即氏族部落之意。
约公元前1122年,西周与北方之猃狁(殷朝之“土方”)西北的“西戎”等部落即不断战争。根据《尔雅·释地》“燕曰燕州”,《周礼·职方》“燕指战国燕地”,即今河北北部及辽宁一带,按春秋战国“九州”之说,沽源当在幽州西北方。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普遍推行郡县制度,分全国为36郡,沽源属上谷郡造阳部。
西汉时期,北方为匈奴。公元前119年(元狩四年)至公元前93年(太始四年)期间,匈奴逐渐北徙外蒙大西北,其余残留部分合并干鲜卑族。沽源属乌桓地。
晋代沿袭东汉以来政制,到公元280年(司马炎太康元年)分天下19州。沽源一直在幽州西北,是为鲜卑地。
南北朝时期,北朝“北魏”初,由京都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以北,阴山以南(今内蒙古境内),自西向东设六军镇。沽源属御夷镇,并有御夷故城(今大宏城子一带)。北齐为燕州北境。
隋朝(公元581年至618年)为“家郡”雁门北境地。
唐朝,贞观元年,郎公元627年,依自然形势分全国为十道。开元卅一年(公元733年)又分为十五道,从行政区划名,变为地理区划名,一直沿用到五代。按沽源位置在河东道北方契丹之地。
宋,宋太宗至道三年(公元997年)分天下十五路。北宋全盛时期,又分为二十三路。沽源是河北东路、河北西路北方之辽金地。
辽(契丹族),自公元907年辽太祖耶律阿保机起,到公元1125年,前后约二百余年。沽源一带都在契丹族统辖之下,属西京道奉圣州。太祖三年(公元909年)置羊城(今小河子乡一带)以通市易。辽之“凉陉”,金之“金莲川”地区,即今之闪电河附近。辽景宗(约公元975年)和肖太后在此建“凉殿”,经常来此纳凉秋猎。即今之梳妆楼,保存尚完整。
金自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打兴起后,沿袭宋制,分统辖区为十九路。沽源隶西京路,分属桓州、宜德州,羊城改名北羊城,设榷场(今西辛营乡一带)交易牲畜。设西京盐司(今九连城淖一带)管理盐务。桓州易里浒东川更名金莲川(今闪电河一带)。金世宗避暑地景明宫,盖今之大宏城子。
元代,沽源为云州北境。金莲川是宪宗元年(公元12·51年)以皇帝总治漠南开府于此。公元1321年(至治元年)设十一行省,沽源属中书省上都路(今多伦)。
明,初沿袭元制。沽源一带属“开平卫”。
清由公元1644年始,一初对长城以南明代故土仍沿用明制。明代蒙古汗直辖部辽宁边外“察哈尔”(又作插汗儿)于1634年即为清所破,被安置于义州边外。公元1675年(康熙十四年)叛、失败,余众被迁至宜化、大同边外,并被编为“察哈尔八旗”。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东南部及锡林郭勒盟南部。后分天下为十五省,沽源属直隶省。
雍正年间设独石口厅,即沽源县前身。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年)称理事同知,光绪七年(公元1881年)改称抚民同知。
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废宣化府,设察哈尔特别区;下辖口北道十县,兴和道十一县,其中即有独石县。1915年改称沽源县。
1919年县政府由独石口迁驻小河子。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南北统一,改特别区为察哈尔省,下辖十六县(其中有沽源县)三个设治局(崇礼、化德、尚义)。沾源县民国时期辖境基本沿袭清时独石口厅。根据《察哈尔省通志》卷十三户籍篇载:“沽源县辖二个镇,四个区,二十五个乡,四百九十三个村。一区包括现在的平定堡、高山堡、小河子、小厂、东房子、闪电河(部分),长梁、丰元店等地区;二区辖现在赤城的三道川、青羊沟、白草、东万口、茨营子等黑河川地方,及丰宁县的邓家栅子、下庙子、杨木栅子等地方;三区辖现在的莲花滩、西辛营及崇礼县的威远门、龙门沟、庄克一带;四区辖赤城的东卯、万全寺及延庆县的碾子、花盆、千家店、珍珠泉等地方。现在的白土夭、黄盖淖、红圪塄、九连城等属宝昌县第三区。
19.88年5月,日寇侵入了沽源县,旋被抗日同盟军击退。1935年冬,沽源县沦陷,即拆小河子旧县址与宝昌合并,建伪宝源县。除东部长梁、小厂、丰元店、平定堡部分、及黑河川属的满州国外,余皆属察哈尔盟伪宝源县公署(驻宝昌)和伪多伦县公署。1987年属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1939年属伪蒙疆自治政府。
抗日战争时期,我*党**在察北地区不断地进行武装斗争。1942年,我*党**在丁庄湾一带建立*党**组织,属龙崇赤联合县11区,1944年10月属赤源联合县三区。
1945年8月沽源县第一次解放,属宝源县第二、三、四、五、九区,多伦县二区。1946年11月我军战略撤退,国民*党**设沽源县(驻平定堡),属察哈尔省。1947年8月,为了适应战争环境,沽源县一带属冀热察区。1948年12月察省宣告二次解放,1949年1月15日正式宣布冀热区和北岳区合并,成立察哈尔省人民政府。当时辖七个专区,53个县,2个市。宝源县隶于察哈尔省察北专区。同年8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民政字第“150号通令”,全省共三专、三市、32县,宝源县仍隶于察北专区。
察北专署1950年9月15日奉察哈尔省人民政府民行字第十三号通知:“内蒙与察省毗邻地区行政管辖交错,领导诸多不便,根据共同纲领民族政策规定之精神,经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批准,已将化德县第三区外之全部地区,宝源县张多公路以北地区及沿太旗南界相毗连之全部租银地;多伦县除二区外之全部地区划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管辖。化德县第三区由商都县领导,宝源县张多公路以南地区及多伦县第二区合并,另设沽源县治。县政府驻平定堡于8月28日成立”。沽源县始成现在区域及管辖范围。
1952年11月撤销察哈尔省建制,沽源县属河北省张家口专区。1958年10月随着人民公社成立,将坝上五县(其中有沽源县)合并成立张北县(县驻张北)。1961年5月分县,恢复沽源县,迁回平定堡,沿称沽源县人民委员会。1968年改称沽源县革命委员会,1982年6月召开了沽源县第七次人民代表大会,改称沽源县人民政府。区域未变,辖地未变。
1993年6月1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张家口地区,实行地、市合并。7月1日,张家口地区与张家口市正式合并为张家口市,沽源隶张家口市至今。

行政区划
1950年8月28日,宝源县分设,恢复沽源县治。9月19日,根据察北专署指令,该县行政按6个区编制,区下辖行政村。全县共辖182个行政村,692个自然村。第一区辖37个行政村,139个自然村;第二区辖21个行政村,108年个自然村;第三区辖34个行政村,190个自然村;第四区辖35个行政村,85个自然村;第五区辖28个行政村,69个自然村;第六区辖27个行政村,101个自然村。全县最大的行政村为大二号辖5个自然村,共1082人;最小的行政村是口道营子村,辖2个自然村,共262人。
1953年5月沽源县行政区域实行新的区划,将182个行政村划为76个乡,1个乡级镇。
1956年2月21日,张家口专署将赤城县老掌沟乡划归沽源县三区。
1956年6月7日,沽源县人民委员会向张家口专署写了“关于合并乡制意见的报告”。将原77个乡合并为28个乡和一个乡级镇。并乡后,于9月25日将6个区全部撤销,设4个办事处。一办驻地小厂;二办驻地闪电河;三办驻地西辛营;四办驻地黄盖淖。
1957年12月20日,撤销4个办事处。将29个乡(镇)调整为24个乡(镇),下辖71个农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3月31日,沽源县委员会向县级各机关发出撤销石门沟等乡的通知,4月初被撤乡停止行使职权。所辖5个乡的归属如下:
撤销石门沟乡,将该乡原辖2个农业社划归九连城乡;
撤销芦草胡同乡,将该乡原辖小井沟农业社划归黄盖淖乡、韭菜沟农业社划归小碱滩乡、白土窑乡农业社划归四道营乡;
撤销二道营乡,将该乡原辖二道营农业社划归小河子乡、大碱滩、火石梁二个农业社划归东辛营乡;撤销口道营乡,将该乡义合城社划归扇子梁乡、双井子社划归平定堡镇;
撤销梁西乡,将原辖梁西社划归平定堡镇,二道渠、马房子二个社划归宏城子乡;此时
沽源行政区划为23个乡,1个乡级镇,辖71个高级农业合作社。
1958年洁源县行政区划由乡社制变为社队制。
是年8月28日,将全县24个乡(镇)所属的71个高级农业合作社组建5个人民公社。平定堡镇、扇子梁乡、小河子乡、白土坑乡、高山堡乡组建东风人民公社。驻地平定堡后改为平定堡人民公社。
宏城子乡、闪电河乡、大二号乡、石门子乡组建闪电河人民公社,驻地闪电河,1959年并人平定堡人民公社。
小厂乡、脑包怀乡、长梁乡、五女河乡、明沙滩、教龙泉乡组建红旗人民公社,驻地小厂。
西辛营乡、莲花滩乡、丁庄湾乡、小碱滩乡组建跃进人民公社,驻地西辛营。
黄盖淖乡、四道营乡、战石沟乡、红圪塄乡、九连城组建九连城人民公社,驻地李旺营子。
1958年9月18日,沽源县并入张北县。
1959年沽源县辖区内为4个人民公社搭66个生产大队,424个生产队,657个自然村。
1961年5月25日,张北大县分设,恢复沽源县治。行政区划仍为原4个人民公社,含55个生产大队。是年6月27日,行政区划由4个人民公社调整为19个人民公杜,辖191个生产大队,627个生产队。
1962年9月,原来的人民公社撤销,全县改建6个区,原公社所辖的191个生产大队,调整为180个小人民公杜,辖764个自然村。
1965年4月1日,撤销6个区,恢复大人民公社建置。全县行政区划为14个人民公社、1个镇、辖181个大队、1332个生产队。
1969年7月,平定堡镇并人平定堡人民公社,全县变为14个人民公社。下辖生产大队不变。
1975年1月3日恢复平定堡镇人民公社。仍以原先3个大队为辖区。
1976年12月l日,增设东房子人民公社。从小厂公社划出红旗滩、大东沟、狼窝沟大队;从莲花滩公社划出碾盘沟、太平营大队;从小河子划出瓦房营、脑包山大队;从西辛营公社划出大碱滩、界牌、贵子沟大队,共10个大队为该社行政辖区。
是时,沽源县行政区划为16个人民公社,183个生产大队,1277个生产队。
1983年全县辖平定堡镇、平定堡公社、高山堡公社、闪电河公社、二道渠公社、九连城公社、红圪塄公社、黄盖淖公社、白土窑公社、小河子公社、西辛营公社、东房子公社、小厂公社、长梁公社、莲花滩公社、丰源店公社。

1984年8月,沽源县行政区划改社队为乡村制。全县共建17个乡,1个镇。辖231个行政村,712个自然村。以闪电河、高山堡、小河子、小厂、长梁、丰源店、东房子、西辛营、莲花滩、黄盖淖、白土窑、红圪塄、九连城13个人民公社的管辖范围建13个乡。规模较大的平定堡公社、回民居住较集中的二道渠公社,分建为四个乡,原平定堡公社增设常铁炉乡,二道渠公社增设大二号回族乡。原来的平定堡仍为镇。
1994年4月20日,撤销平定堡乡,其行政区划并人平定堡镇。至此,全县辖1镇16乡。12月14日,撤销小厂乡,设立小厂镇;撤销黄盖淖乡,设立黄盖淖镇。
1996年2月9日,撤销常铁炉乡,并人平定堡镇;撤销东房子乡,并入小河子乡;撤销红圪塄乡,并入九连城乡。至此,全县辖3镇11乡。
2002年8月8日,撤销九连城乡,设立九连城镇。全县辖4镇10乡。平定堡城镇街道办事处始成立于1975年,隶平定堡镇;2003年乡镇合并,撤销平定堡镇街道办事处,成立平定堡社区管理服务中心;2009年1月,设城镇街道办事处,辖南村、北村、西围子3个行政村,湖东区、湖西区、桥东区、桥西区和西新区5个社区。

2014年,增设了南新区、建设街、和平路3个居民委员会。辖3个行政村和8个社区至今。至此,全县辖4镇10乡1街道办事处。下辖233个行政村、14个社区居委会。
2015年年末,全县辖4镇10乡1街道办事处。
2020年沽源县辖4个镇、10个乡,县人民政府驻桥西路与人民北街交叉路口西北侧。
2022年全县总面积3654平方千米,辖4镇、10乡、233个行政村,总人口22.45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