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为:10月26日、27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疆新**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规划和管理工作,便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经商有关部门同意,现就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各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证券期货基金业从业人员资格各次考试地点不同,精算师两次考试科目不同,具体安排以相关行业协会考试公告为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二、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要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积极推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过保**”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保障各项考试平稳顺利实施。
附件: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4年1月12日

注册安全工程师现行管理规定是什么?
继续教育学时是多少?
在取证期间变更任职单位有什么影响?
注安师有什么相应的待遇和报酬?
公务员能否注册安全工程师?
……
精小卫梳理了应急管理部
关于注安师的热点权威回复
帮大家答疑解惑!
1. 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考试增加科目考试的问题
咨询:2023年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考试是否会增加工程制图和工程英语两个科目考试?
应急管理部人事司: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试题依据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命题制作,2023年度考试科目保持不变,不增加英语、制图科目。
2、 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现行管理规定
咨询: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2007年1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修正,是否现行有效 ?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总局令第11号与《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关于注册类别、注册有效期、注册提交材料、执业范围、权利和义务等均不一致,适用哪个文件?
应急管理部人事司: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2007年1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修正)有效。按照“从新原则”,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类别、注册有效期等相关内容,均以《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为准。
3、 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印章问题
咨询:在《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六项中提到,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得出租、出借、涂改、变造执业证和执业印章。请问目前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否有专门的执业印章?
应急管理部人事司: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印章尚未实施,相关制度规定正在研究。
4、 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
咨询: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新的注册期是5年,继续教育学时至少为多少?
应急管理部人事司: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延续注册、重新注册时,3年内继续教育学时累计不得少于48学时。
5、 关于劳务派遣性质的注安师
咨询:上级部门检查核验用工单位注安师人数时,劳务派遣性质的注安师能否统计在内?
应急管理部人事司:
注册在其他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可为本单位提供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但不属于本单位配备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6、 建筑、非高危企业等是否强制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咨询:本人考取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专业,在建筑企业工作,公司层面说没有强制企业配备安全工程师。想咨询下以后会出台相关政策吗?
应急管理部人事司:
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咨询:我司是小家电生产企业有近2千人, 请问,我们非高危行业必须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吗?
应急管理部人事司:
目前,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暂无强制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要求。
7、 关于公务员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的相关问题
咨询:您好,我是一名公务员,想请问下现在公务员通过资格考试后能否进行注册?在应急管理部网站上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十七条里没有找到“未受聘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人员含各级人民政府公职人员不予注册。”的相关规定,是不是代表现在公务员通过考试后可以进行注册呢?
应急管理部人事司: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第十七条,申请注册的人员,须受聘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类岗位或者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公务员不符合上述条件。
8、 关于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
咨询: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从事技术咨询及服务类业务非建筑行业企业。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是否可以在这家贸易公司注册?如可以注册,是否涉允许跨专业注册?
应急管理部人事司: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第十七条,受聘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类岗位或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的人员可以申请注册。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附表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注册为建筑施工安全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为建设工程各行业。
9、 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在取证期间
变更任职单位的影响及要求
咨询:本人目前已通过一门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考试,今年报名时,由于单位原因,需要变更用人单位,请问这是否对今年报名考试和注册有什么影响?我需要准备什么相关申报材料?
应急管理部人事司:
用人单位变更对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和注册均无影响,符合考试和注册条件即可。
10、 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待遇、报酬问题
咨询: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待遇、报酬问题,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于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可以理解为可以享受受聘单位副职待遇?还是需要任职证明内写明“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应急管理部人事司: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享有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权利。享受的待遇问题建议咨询单位人事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