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鸟”,有人认为是“小事”。
殊不知,这是违法的“大事”。
近日,大庆市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涉野生鸟类破坏生态环境等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接连破获非法狩猎案,给市民敲响警钟。

1 捕野鸟百余只 两名嫌疑人被抓
近日,大庆市公安局八百垧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树林内有非法狩猎野生鸟类的痕迹。
八百垧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警力,全力开展摸排布控工作,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刘某,查获多种被捕野生鸟类100余只,捣毁捕鸟装置3处,扣押粘网等作案工具10余件。
经过审讯,两名犯罪嫌疑人对其今年10月份以来,非法狩猎野生鸟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2 捕野鸟180余只 非法狩猎者被抓
无独有偶,近日,大庆市公安局林甸县公安局在工作中获得非法狩猎案件线索。
获知情况后,林甸县公安局领导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经实地走访、线索排查等工作,民警最终确定林甸县村民丁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10月31日,民警在林甸县内将其抓获,当场缴获野生死亡鸟类180余只、非法狩猎工具粘网两套。
经过讯问,犯罪嫌疑人丁某对自今年10月以来,利用粘网等工具非法狩猎野生鸟类180余只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3 挂网捕鸟 嫌疑人落网
近日,大庆市公安局卧里屯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辖区建兴村入口附近一处树林中挂网,非法捕捉野生鸟类。
获知情况后,卧里屯公安分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目标地点存在多种作案工具,现场扣押粘网1张、鸟笼9个、诱鸟器1部,查获被捕野生鸟类6种,共计22只。
然而,在现场,民警多方寻找,并未发现嫌疑人踪迹。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民警最终确定嫌疑人身份系大庆市龙凤区居民王某。
在民警的耐心规劝下,犯罪嫌疑人王某最终投案自首,并对自己非法狩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4 发现有人“打鸟” 可拨打110举报
对此,民警提醒:竹鸡、麻雀、野鸡、鹧鸪等这些常见的动物,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列入“三有”保护动物名录的动物受到法律保护,任何捕杀、出售、食用的行为均属违法。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构成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的,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希望广大市民爱护野生动物,遵纪守法,拒绝食用、买卖、交易、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如发现针对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可拨打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