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号,
十堰张湾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针对近期辖区内被曝光的
乱扔烟头和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上门开展“敲门”行动
4家店铺的不文明行为人
和相关责任人被处罚!
黄石路金诚房产店
5月28日,市城管执法委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抓拍到了这样一幕,当日8时34分,在黄石路瞿家巷交叉口的金诚房产门口,两名男子蹲着抽烟,其中一名男子将烟头扔到了路边。

公共视频拍下不文明行为▲
8时38分,另一名男子也将烟头随手丢到门外。接下来,这两名男子多次到门外随地吐痰和乱扔烟头。10时47分,还是在金诚房产门口,一名黄衣男子和一名白衣男子先后随地吐痰、乱扔烟头。
6月8日下午,张湾区汉江街办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来到金诚房产黄石路店,开展“敲门”行动。

执法人员来到金诚房产门市▲
执法人员现场*放播**了不文明行为监控视频,该店负责人承认,公司员工确有乱扔烟头的不文明行为。

金诚房产黄石路店负责人范运森▲
执法人员对该店负责人处以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金诚房产黄石路店负责人范运森表示,今后将加强对员工和顾客的不文明行为劝导。

处罚决定书▲
东汽铁路处花市门口
元田服装店
5月28日8时45分,在青年广场红绿灯东汽铁路处花市门口的元田服装店,一名女子走出店外,随地吐痰。这一幕恰好被市城管执法委数字城管指挥中心视频抓拍。

公共视频拍下不文明行为▲
6月8日下午,张湾区车城街办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公园路1号的元田服装店,开展“敲门”行动。经过确认,不文明行为人为该店员工董丽。

执法人员来到元田服饰店▲
“现在全市正在开展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的专项整治行动,希望这次处罚后你们要吸取教训,同时也要转告其它店员,引以为戒。”根据《湖北省市容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给予董丽罚款20元的处罚。

元田服饰员工董丽▲
现场,董丽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并交罚款20元。她也表示,今后一定不会随地吐痰,会更加注重自己的言行,做文明市民。

处罚决定书▲
广东路稻花香真实惠超市
5月26日,市城管执法委数字城管指挥中心视频抓拍到,在广东路稻花香真实惠超市外,一名身穿绿色上衣男子,先后两次从店内向外扔烟头。

公共视频拍下不文明行为▲
6月8号下午,张湾区车城街办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来广东路沿河小区19号楼外的稻花香真实惠超市,开展“敲门”行动。

执法人员来到真实惠超市▲
“你看这个视频,是你们店里的吗?”现场,执法人员出示抓拍视频向店主李强核实,经核实,这名随地吐痰的不文明行为正是他本人。

真实惠超市负责人李强▲
“乱丢烟头,根据《湖北省市容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42条第一款的规定,将对你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缴纳20元罚金。”面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宣讲和处罚,当事人李强连称自己以后一定会注意言行,并加强门前三包管理。

处罚决定书▲
现场,李强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并交罚款20元。
广东路文峰造型美发工作室
视频抓拍显示,5月29日15时10分,广东路张湾大市场对面的文峰造型美发工作室门外,一名蹲在地上抽烟的男子,先是随地吐痰,接着将烟头随手一丢,走进店内。

公共视频拍下不文明行为▲
6月8日下午,张湾区车城街办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来到文峰造型美发工作室,开展“敲门”行动。

执法人员来到文峰造型店▲
店长彭平在看完视频后表示,这个随地吐痰和乱扔烟头的男子不是他们店里的员工,但可以肯定是来他们店里理发的顾客。

文峰造型店长彭平▲
“虽然不是你们店里的员工,但按照门前三包和城市管理相关要求,你们有责任和义务提醒和劝导顾客不能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根据《湖北省市容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42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店主给予了20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书▲
在现场,店长彭平在接受处罚并缴纳罚款后表示,今后一定会提醒大家不要乱丢烟头,不要乱扔垃圾和随地吐痰。

文明无小事
每一位生活在十堰这座城市的人
你的文明举止都会为城市添彩
晚报君呼吁大家
一起行动,一起监督
共同维护十堰的美好形象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
报料微信关注:13807280110,报料电话:0719-8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