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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几个概念
1、期权VS限制性股权VS利益分成
(1)期权,是在条件满足时,员工在将来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权的权利。
限制性股权,是指有权利限制的股权。
相同点:从最终结果看,它们都和股权挂钩,都是对员工的中长期激励;从过程看,都可以设定权利限制,比如分期成熟,离职回购等。
不同点:激励对象真正取得股权(即行使股东权利)的时间节点不一样。
对于限制性股权,激励对象取得的时间前置,一开始即取得股权,一取得股权即以股东身份开始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与分红,激励对象的参与感和心理安全感都会比较高,主要适用于合伙人团队。
对于期权,激励对象取得股权的时间后置。只有在达到约定条件,比如达到服务期限或业绩指标,且激励对象长期看好公司前景掏钱行权后,才开始取得股权,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与分红。在期权变为股权之前,激励对象的参与感和心理安全感较低。
股权激励,也可以成为一种仪式,可以成为把公司组织细胞激活的过程,给创始人松绑、把责任义务下沉的过程。
(2)利益分享:主要有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或直接的工资奖金。利益分享主要是一事一结,短期激励。
2、最容易出现的问题
(1)股权激励的初心?
“我在这里还要纠正一个大家普遍的常识性错误,就是授予股权不是说你把股权给出去就完事儿了,重点是通过授予股权的过程,结合公司机制,赋予员工管理企业的权利和责任。”这是“我是MT”公司CEO邢山虎分享做公司股权激励时的心得分享。
员工股权激励的初衷就是要激励员工,因此创业公司在进行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时首先要围绕着激励员工的这个初衷来展开。
股权激励文件,会涉及对激励对象各方面的权利限制,包括股权分期成熟,离职时股权回购等安排。这些制度安排,都有其商业合理性,也是对公司与长期参与创业团队的利益保护。
公司管理团队和创始人在进行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时最容易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在整个执行过程中容易一直站在公司的立场来保护公司和创业团队的利益,舍本逐末,忽视了对员工激励的初衷。
(2)沟通不畅?
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时,公司员工一直处于弱势地位:
从参与主体来看,这款产品用户的一方为公司,一方为员工;
从身份地位来看,员工与公司有身份依附关系,处于弱谈判地位;
从激励过程来看,员工基本不参与游戏规则的制定,参与感弱。法律文件本身专业性强,晦涩难懂,境外架构下的交易文件,还全是英文文件。
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员工在签署的期权协议中,会对在公司服务时间有严格的限制,员工不明白、不理解这些冷冰冰制度安排背后的合情、合理性与商业逻辑,员工很可能会把股权激励看成*身卖**契。另外如果公司是按照百分比分配股权,对于拿到百分之零点几个点期权的员工来说,会觉得公司太抠门,我的股票为什么会这么少?为什么要签这么繁琐的文件,不信任我们吗?
如果沟通不到位,员工的激励体验会极差。股权激励的初心又决定了,员工必须真的被激励。
(3)如何沟通?
讲清员工期权的逻辑:
员工期权的逻辑是员工通过一个很低的价格买入公司的股权,并以长期为公司服务来让手里的期权升值。
首先是员工买入期权的价格低:公司在给员工发放期权时,是以公司当时估值的一个极低的价格把股权卖给员工,员工在买入股权的时候就已经赚钱了。
另外员工手里期权是未来收益,需要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来实现股权的升值。因此期权协议不是*身卖**契,而是给员工一个分享公司成长收益的机会。
关于期权员工会由很多问题、内心会反复去找答案、但又不会公开问公司的问题:比如如何拿到这些股权,股权什么时候能够变现以及如何变现,这些问题都需要和员工有一个充分的沟通。
很多员工也会问为什么自己的期权那么少?
公司要做起来需要很多人的努力,需要预留足够多的股权给后续加入的员工。
二、员工股权激励的步骤
员工期权激励,会经历四个步骤,即授予、成熟、行权、变现。
授予,即公司与员工签署期权协议,约定员工取得期权的基本条件。
成熟,是员工达到约定条件,主要是达到服务期限或工作业绩指标后,可以选择掏钱行权,把期权变成股票。
行权,即员工掏钱买下期权,完成从期权变成股票的一跃。
变现,即员工取得股票后,通过在公开交易市场出售,或通过参与分配公司被并购的价款,或通过分配公司红利的方式,参与分享公司成长收益。
三、员工股权激励的进入机制
1、定时
有的创业者,在公司很初创阶段,就开始大量发放期权,甚至进行全员持股。我们的建议是,对于公司核心的合伙人团队,碰到合适的人,经过磨合期,就可以开始发放股权。
但是,对于非合伙人层面的员工,过早发放股权,一方面,股权激励成本很高,给单个员工三五个点股权,员工都可能没感觉;另一方面,激励效果很差,甚至会被认为是画大饼,起到负面激励效果。
因此,公司最好是走到一定阶段(比如,有天使轮融资,或公司收入或利润达到一定指标)后,发放期权的效果会比较好。
发放期权的节奏:
要控制发放的节奏与进度,为后续进入的团队预留期权发放空间(比如,按照上市前发4批计算);全员持股可以成为企业的选择方向,但最好是先解决第一梯队,再解决第二梯队,最后普惠制解决第三梯队,形成示范效应。这样既可以达到激励效果,又控制好激励成本;期权激励是中长期激励,激励对象的选择,最好先恋爱,再结婚,与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期。
2、定人
股权激励的参与方,有合伙人,中高层管理人员(VP,总监等),骨干员工与外部顾问。
合伙人主要拿限制性股权,不参与期权分配。但是,如果合伙人的贡献与他持有的股权非常不匹配,也可以给合伙人增发一部分期权,来调整早期进行合伙人股权分配不合理的问题。
中高层管理人员是拿期权的主要人群。
3、定量
定量一方面是定公司期权池的总量,另一方面是定每个人或岗位的量。
公司的期权池,10-30%之间较多,15%是个中间值。期权池的大小需要根据公司情况来设定。
在确定具体到每个人的期权时,首先先考虑给到不同岗位和不同级别人员期权大小,然后再定具体个人的期权大小。在确定岗位期权量时可以先按部门分配,再具体到岗位。
公司总池子确定下来,再综合考虑他的职位、贡献、薪水与公司发展阶段,员工该取得的激励股权数量基本就确定下来了。
同一个级别的技术大拿,在VC进来之前就参与创业、在VC进来后才加入公司、在C轮甚至IPO前夕加入公司,拿到的期权应该设计成区别对待。另外,公司也可以给员工选择,是拿高工资+低期权,还是拿低工资+高期权。创始人通常都喜爱选择低工资高期权的。
邵亦波分享过他在所创办易趣公司期权发例的标准。比如,对于VP级别的管理人员,如果在天使进来之前参与创业,发放2%-5%期权;如果是A轮后进来,1%-2%;如果是C轮或接近IPO时进来,发放0.2%-0.5%。对于核心VP(CTO,CFO,CTO等),可以参照前述标准按照2-3倍发。总监级别的人员,参照VP的1/2或1/3发放。
4、定价
讨论最多的就是员工拿期权是否需要掏钱?是否免费发放?建议是:
(1)员工必须掏钱。掏过钱与没掏过钱,员工对待的心态会差别很大;
(2)与投资人完全掏钱买股权不同,员工拿期权的逻辑是,掏一小部分钱,加上长期参与创业赚股权。因此,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股权公平市场价值的折扣价取得期权。
期权发放的过程,是要让员工意识到,期权本身很值钱,但他只需要掏一小部分钱即可获得。之所以他只掏钱少,是因为公司对他是有预期的,是基于他会长期参与创业的,他打个酱油即跑路,公司把他的期权回购是合情合理,员工也是可接受的。
5、定兑现条件
定兑现条件是指提前确定授予员工的期权什么时候成熟,也即员工什么时候可以行权。
常见的成熟机制是按时间:4年成熟期,每年兑现25%。
另一种是:满二年后成熟兑现50%,以后每年兑现25%,四年全部兑现。
第三种:第一年兑现10%,第二年兑现30%,第三年70%,第四年全部兑现。
四、激励期权的退出机制
在创业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时,激励期权的进入机制能够让激励方案发挥效果,而激励期权的退出机制,即约定员工离职时已行权的股权是否回购、回购价格等,避免在员工离职时免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1、回购期权的范围
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是:员工已经成熟的期权和已经行权的股权要不要回购?和怎么回购?
已经行权的期权:
已经行权的期权,是员工自己花钱买的股权,按理说不应该回收股权。如果是公司已经被并购或已经上市,一般情况下不去回购员工已行权的股权。但是对于创业公司来说,离职的员工持有公司股权,是公司的正式股东,因此建议提前约定在员工离职后公司有权按照一个约定的价格对员工持有的股权进行回购。
已成熟未行权的期权:
已经成熟的期权,是员工通过为公司服务过一段时间后赚得的,即使员工在决定离职时没有行权,员工具有行权的权利。这个时候应该给员工选择是否行权,如果员工选择行权,则按照协议的行权价格继续购买公司股票。
未成熟期权:公司全部收回,放入公司期权池。
2、股权回购价格定价
在对员工持有股权进行回收定价时,一般可以按照公司当时的净资产、净利润、估值来确定。
如果按照估值来算,因为投资人的估值是按照公司未来一段时间的价格,因此公司估值是代表着公司未来一段时间的价格,会对公司估值打个折扣后,再根据员工持有的股权比例,来确定价格。而且如果按照公司的估值来算的话,也会影响公司的现金流。
而如果按照净资产和净利润,应该有相应的溢价。因为公司回收了员工手里股权未来的收益权。
未成熟期权定价:没成熟的期权不存在回收问题,因为这部分期权仍归公司所有,员工没有达到行权条件,因此公司可以直接放回期权池。但是为了避免员工误解,降低沟通成本,可以用1块钱回收员工所有的未成熟的股权,便于操作。
五、现场问答
1、每一期的行权价格是否要一样?
公司在进行员工股权激励时给员工的价格一般是按照公司当时的估值的十几分之一或几十分之一的价格卖给员工,以此来激励员工。这个价格一般是提前确定的一个固定价格,不随着时间和公司的估值变化进行调整。即如果公司给到员工的期权分四年四期成熟,每一年员工行权的价格都相同,如果员工的期权成熟但推迟行权,行权时的价格也不做变动。以此来更好的激励员工。
但公司可以根据不同批次进入公司的员工设定不同的行权价格。
2、行权期限:
员工所持期权成熟后,在未离职之前,可以暂缓行权,公司可以给一个足够长的行权期让员工自由选择行权时间。
当公司离职时要求员工行使已成熟的期权。
3、员工行权后是否要在工商局将员工变更为股东?
员工的变动可能会非常的频繁,而且在工商进行股东变更的时候手续会非常复杂,因此不建议直接将行权的员工直接变更为公司股东。这个时候可以操作的形式主要有:由创始人代持和成立一家合伙公司来代持员工股份。
如何设计完美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附案例)
来源 | 光华CC
文 | 刚子
1、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情况介绍
(1)什么是股权激励方案
由员工或员工组成的主体持有公司上市前的原始股,待上市后股份锁定期结束便可在二级市场自由转让,从而达到激励员工的目的。
(2)上市前股权激励实施要点
项目
上市前的股权激励
激励比例
一般股权激励的比例不高于30%
实施程序
通过增资或者股权转让便可施行
股权定价
由公司自行定价,一般不低于净资产
行权条件
没有限制条件
时间限制
与入股时间、入股方式、持股人职务等有关
激励对象
无限制
(3)上市前员工激励持股方式
上市前员工股权激励持股方式比较
项目
自然人直接持股
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有限合伙企业持股
对比
持股人数的限制
股份公司全体股东的人数合计不超过200人(法人股东,需追溯至自然人股东或国资委)
股东人数不超过50人
股东人数不超过50人
-
减持的控制程度
上市后承诺的锁定期满后,自然人可以随时减持。实际控制人对减持控制力较差,但可要求激励对象通过公开承诺的方式控制其减持;
对于上市前离职的情形,难以实际要求经济赔偿,且员工入股之后离职,其作为在册股东的法律地位不会受到影响
实际控制人可控股持股公司,并约定相应的退出机制,上市后,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对减持的节奏进行控制
可通过合伙协议约定控制合伙企业
法人公司持股的减持难度更大
税收成本
未来上市公司分红时,只需承担10%的个人所得税
未来在二级市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时,按实际转让收入减去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若无法合理确定原值,则按照转让收入的17%缴纳个人所得税
持股公司收到股利分红时,无需缴税,但持股公司向个人分配时,个人需承担20%的个人所得税
未来在二级市场转让股权时,法人公司需就其投资收益(转让差价)承担25%的企业所得税,投资收益再分配时,个人需承担20%的个人所得税,实际享有的收益仅为75%*80%=60%,税负为转让差价的40%,税收成本较高
一般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法人公司持股的税负成本明显更高
(4)两种股权激励的方式优劣势分析
两种股权激励方案优劣势分析
向公司直接增资
受让老股东持有的股权
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增资方案;
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增资方案。
优势:
增资手续较为简单,且增加了公司经营的资本。
劣势:
其他股东的股权比例被稀释。
将增加公司的净资产,短期内将摊薄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
需履行的程序:
若为老股东之间的转让,转让无需其他股东同意,若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若新增股东受让老股东转让的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优势:
除转让股权的老股东外,未稀释其他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比例。
劣势:
转让股权的老股东需稀释其持股比例,
老股东(自然人)实现了投资收益,需按照转让差价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5)上市后的锁定期
项目
锁定期间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创业板的特殊要求)
刊登招股说明书之前十二个月内进行增资扩股的
自发行人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新增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发行前1年从应当锁定3年的股东转让出来的股份
锁定3年。(创业板规定为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出的股份,比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上市之日起锁定三年)
证监会受理申请前六个月内进行过增资扩股的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新增股份的持有人转让的上述新增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50%。(创业板的特殊要求)
(6)股权激励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股份支付适用的情况
拟IPO企业大股东向公司职工及职工持股公司低价转让股权;
拟IPO企业向公司职工及职工持股公司低价定向增发股份;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拟IPO企业的该类事项并不会涉及等待期,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一次性记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降低股份支付当年的公司净利润水平,甚至影响到部分公司不符合发行条件;
2、项目股权激励方案(案例)
(1)股权激励的主体
为降低后期老股转让过程中的税负成本,减少后期管理团队的股权激励份额变动对公司IPO进程的影响,实现管理团队股权激励效果最大化,综合比较自然人持股、有限责任持股和有限合伙企业持股的优劣势,建议由核心管理层员工发起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作为股权激励的主体。
(2)股权激励的出资方式
综合比较增资和老股转让方式,建议有限合伙企业以增资方式认购公司新发行的股份。
(3)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方案
建议由公司注册成立一家由XX(实际控制人)任普通合伙人(GP)、核心员工A(LP)及核心激励骨干为有限合伙人(LP)的有限合伙企业,在本方案中暂定名为XX菁英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XX菁英”)。建议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1000万,其中:XX认缴出资10万,占比1%;核心员工A认缴出资490万,占比49%,作为未来拟招聘管理层的激励期权池,本次拟激励的核心管理团队员工出资500万,占比50%。
XX菁英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
比例
身份
XX(实际控制人)
10
1%
GP
核心员工A(管理层激励期权池)
490
49%
LP
管理层激励员工
500
50.0%
LP
合计
1000
100.0%
(4)受让比例和价格
员工激励的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净资产,目前公司账面净资产约为9000万,注册资本3000万,单位净资产约为3元/股,原则上增资价格不得低于3元/股;
(1)按照增资10%的比例测算,员工合计出资1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333.33万元。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股权比例
(万元)
A股东
B股东
C股东
D股东
E股东
F股东
G股东
H股东
I股东
XX菁英有限合伙企业
333.33
货币
10.00%
合 计
3333.33
100.00%
员工激励完成后,A股东和B股东合计持有公司55%的股份,保持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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