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目前各地报道的确诊病例来看,有不少病例都不是第一次检测核酸就阳性,天津有一例病人,出现发热后连续两次监测核酸都是阴性,第三次监测核酸才呈现阳性,并且为重症患者。
这次肺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没有临床症状的时候,就有可能发生严重的肺部CT改变。并且,这类患者极有可能快速进展为重症。
事实上,目前所报道出来的不少患者都存在这样的情况,刚开始症状轻微甚至没有症状,却很快进展为重症。
从诊断学来说,病原学检测才能作为感染性疾病诊断的金标准。因为可能引起肺部实变的疾病很多,并不只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才能引起。
所以,在只是肺部CT发现病变的情况下,并不能认定一定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的,因此,它并不能作为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依据。
但是,临床上诊断和治疗疾病,很多时候都拿不到确诊依据的。

这就要从诊断水平的层次说起。
为方便理解,我大致把疾病诊断的名称大致这么分类:
症状描述类
症状排除确诊类
综合征类
检验检查类
病原学类
病理学类
症状描述类
任何一个病人,只要有症状,我们就可以下诊断。这个诊断不一定能明确病人是什么疾病,可以是一个简单的症状描述性诊断、检验指标异常描述性诊断、影像学异常的描述性诊断。如:腹痛待诊、阴道流血原因待查、肺部结节性质待查、卵巢囊肿性质待查等。
卵巢囊肿我过去说得比较多。“卵巢囊肿”这个诊断,也是个影像学异常的描述性诊断,并不是指向明确疾病的诊断,是个非常低层次的诊断。所以我经常说,你告诉我你得过“卵巢囊肿”,对于医生而言,等于什么都没说,我们还是不知道你到底得过什么病。
症状排除确诊类
如高血压病。其实血压升高只是个症状,正常人也可能遇到血压升高的情况,所以并不能把所有查出来血压升高的人都诊断为高血压病。而对于一个明确有高血压的病人,是否能诊断为原发性高血压病呢?也不能,因为有一些器官器质性疾病可能导致高血压。如肾动脉狭窄、嗜铬细胞瘤、肾功能不全等。当排除这些器质性疾病导致的血压升高,排除生理性血压升高,排除“白大衣高血压”的情况下,我们才能诊断病人为我们日常所称为的“高血压病”,也就是“原发性高血压病”。
综合征类
有些疾病,会表现出一系列独特的症状和实验室检查异常,发病机制可能还不清楚,但是多年的科学研究证实,存在这一系列异常中某几条的病人,可能同属于一种病,于是我们以“***综合征”来命名。如多囊卵巢综合征等。这类疾病很难谈得上确诊,更像是症状类诊断及集合归类。
检查检验类
很多检查检验指标异常,其实可以当作临床症状看待,但有时候也可以作为诊断看待。如贫血,本质上是个症状,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血常规明确其贫血的程度,并进行分度。所以,我们也把贫血作为一个诊断。而实际上,贫血的诊断仍然是现象级的(症状水平的),因为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可能是:地中海贫血、营养不良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
病原学诊断&病理学诊断
这是业界普遍认可的诊断疾病的金标准。
所有感染性疾病,都应该以病原学诊断为金标准,也就是看到导致感染的细菌、病毒、寄生虫,或者发现它们在我们身体内存在的直接证据,如病毒的抗原、寄生虫的虫卵等。
组织病理学诊断,普遍认为是所有非感染性疾病的诊断金标准。
如,各种良恶性肿瘤、肾小球肾炎、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任何疾病,如果能拿到病原学诊断或者病理学诊断,一定是有限考虑的诊断策略,因为它更精准,更明确。
关于临床诊断:
临床上,有些疾病,虽然有病理学、病原学等金标准的诊断方法,但是因为诊断敏感性低,很容易漏诊,或者诊断代价比较大,要么涉及费用高、或者有侵入性,诊断风险大,我们可能也会采取临床诊断的方式来定义。如,侵蚀性葡萄胎,这是一种恶性滋养细胞疾病,是一种恶性肿瘤,理论上要有病理才能确诊,但是因为获取病理确诊往往比较困难,所以,我们会制定一定的临床诊断依据,病人临床特征(包括检查检验)只要符合一定标准,就可以诊断她是侵蚀性葡萄胎,就可以给病人上化疗。
诊断和治疗不是一回事:
诊断未必能指导治疗!
老百姓所理解的,只要诊断清楚了,治疗不就明确了么?
其实不然,诊断清楚,无疑对指导治疗是有益的,但是,临床上很多疾病,确诊的意义并不在于治疗,确诊的意义就只在于确诊。
也就是说,确诊是确诊了,但是确诊和不确诊,并不能给病人带来什么实际上的帮助,只是解开心中疑团而已。
病例讨论的时候,这是医生理念发生冲突比较多的一个点。有些疾病,病人症状已经比较典型了,但仍无法确诊,可能是这个,也可能是那个,要明确诊断可能需要一些侵入性检查,病人势必要付出一定风险和代价。但是,即便确诊了,对治疗也造不成策略性的影响。所以,我经常会怼一句话“确诊是可以确诊,可是对病人能有什么好处?”
但是,抱着科学严谨的态度,确诊,一定是一个学术性医生所要追求的主要目标之一。
这是需要治疗的情况!
临床上,因为“确诊”金标准,还有不少导致过度治疗的情况!
如很多细菌带菌状态!
胃幽门螺杆菌阳性、阴道霉菌阳性、支原体阳性、伤口细菌培养阳性等。这些是否一定需要用抗感染治疗呢?关键是,这些人未必有症状。
因为有了这些病原学证据,临床医生很难决断,不治疗,都查出来了,说不过去,关键是病人老问,不只是问,关键还“拷问”!面对病人的连续“拷问”,医生往往无从招架,只好从了!
这时候,能坚守阵地的医生,都是优秀的!
类似情况,我临床上遇到不少,包括我自己体检幽门螺杆菌阳性的时候,我也没有用药,因为没有症状。
关于伤口脂肪液化,同时培养出细菌阳性,甚至局部化脓的时候,是否一定要用抗生素治疗呢?其实病人如果没有全身症状,只是局部感染,畅通引流,坚持换药、消毒,是不需要全身用抗生素的。
很多妇女,都可能在没有症状的时候,培养出白带霉菌,没有致病,也未必需要治疗。
这里就要说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问题了。
CT诊断,和病原学诊断的问题。
病原学诊断,就是前文说的金标准诊断,是真正意义的确诊。
而CT诊断,是能算临床诊断,不能算确诊,因为它只是现象级的,可能存在一定误诊可能性。
从治疗分析
新型冠状病毒的治疗,主要是对症支持治疗,并没有特效药物治疗。即抗病毒治疗,目前来说,也没有特异性的抗病毒药物。也就是说,它是什么病毒感染导致的肺部实变,其实并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病人的肺实变了,病人出现缺氧了,出现呼吸困难了,或者出现电解质紊乱了,病人需要呼吸支持治疗,需要营养支持治疗,需要纠正电解质紊乱的治疗。而这些,和确诊病人是不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并无关联。
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某种程度来说,目前意义还仅仅停留在统计学层面,方便准确统计数据。只有特效药物出来以后,才能正在指导临床用药。
而,即便特效药物出现后,也未必需要核酸确诊才能给予抗病毒治疗,除非这个药物存在高概率的严重不良反应,或者价格十分高昂。我们假定病人就是这个病,给与试探性的,诊断性的治疗可不可以?临床上是有这样的作法的。
核酸诊断的局限性
核酸监测诊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其实是存在局限性的。其中最显著的就是,假阴性的问题。病人明明是这个病,可反复检测多次都是阴性。虽然在没有特效药物治疗的情况下,这未必影响治疗,但是却非常干扰医生的思维,且影响病人的心情。
所以,引入非金标准的诊断策略,对于疾病的治疗还是有意义的。医生可以不用纠结于核酸知否阳性,能不能下诊断,对凡是肺部CT表现符合新冠肺炎的病人,都无区别对待,都按新冠肺炎处理,这未必能节省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但是可以节省已经不堪重负的一线医生极大的思维成本。可能一般人,或者身居二线、三线的上级大夫、大教授们,已经体会不了一线大夫因为诊断而纠结所要付出的巨大的思维成本,但这却是真实存在的。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核酸检测手段的废除,金标准是一定要做的,如果测出来阴性,仍然要反复查。引入CT为诊断依据,只是放款了诊断指征而已。就目前疫情大环境下,个人认为这并没有什么坏处。
旧文重发,之前的不知道什么原因被删除了。可喜的是,武汉地区制定了不同的诊断标准,当中已经把影像学异常作为临床诊断的重要参考依据。目前全国其他地方的诊断标准没有变,武汉地区的诊断标准分了三个层次,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其中临床诊断病例,就是临床症状+CT影像学改变+血象改变,不论核酸检测是否阳性,都可以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来诊断。
亮点在此
另外,再分析一下,为什么这次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会出现临床症状和CT表现严重不匹配的情况。也就是说,CT显示的肺部病变已经很明显了,已经可以下诊断了,但是病人却没有任何症状?
答案就在该病的病理生理改变上。根据CT监测的结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肺部损害是从肺部边缘(外带或者叫胸膜下)开始的,这部分肺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频率最低的部分。有生活常识的人都知道,猪肺的边缘要比中间颜色更浅,人的肺在这一点表现更明显。这就是因为边缘的肺泡平时用得少,空气交换少,被污染得少。另外,因为在最里面,即使污染也是最不容易到达的部位。平常换气的时候,这部分肺泡也是最不容易换气的。通常,我们只有在深呼吸的时候,有氧运动的时候,比较容易用到最边缘部分的肺。

同时,我们还可以推测这个病毒的感染机制。——并非直接的呼吸道感染。
呼吸的传播是主要传播途径之一,但是病毒并不是直接在呼吸道定居,进而发生病理改变的。因为从CT观察的情况,首先发生病变的是肺的外带,如果直接通过呼吸道定植感染而致病的话,首先出现病理改变的应该是鼻咽、口咽、器官、支气管,最后才到肺泡,并且应该是从中心向外周发展的。
因此推测这个病毒的病理生理途径应该是——呼吸道黏膜、球结膜、皮肤黏膜等体表部位接触病毒——病毒感染入血,而并不在直接接触部位发生病理改变——病毒对组织细胞有特异性亲和力,而空气流通并不利于病毒发挥作用——病毒经血液途径到达肺外带,引起病理改变——由外带向中心进展,逐渐出现发热、呼吸困难等临床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