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
“养不教,父之过”,随着近年来我国社会转型速度加快,家庭教育的问题渐渐显露出来,父母养而不教,或者根本不知道如何教育孩子,甚至信奉“孩子不打不成材”“棒打出孝子”的错误观念,将殴打虐待作为家庭教育方式。

工作上不论任何岗位,持证上岗已成常态,可是“父母”却是没有学习过程的角色,家庭教育该何去何从?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家庭教育促进法”表决通过,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未成年人参与相关家庭事务的权利,合理运用以下方式方法:
1、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2、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3、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4、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5、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6、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7、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8、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9、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的“促进”二字更明确了家长的定位:领着不是管着,干预不要干涉。

教育不是仅限于学业,更要关注品行。家长的参与,既不能缺位,也不能用力过度,健全的家庭教育观才是孩子全面成长的开始。
依法带娃,学会家庭教育,给孩子建立正确的三观,享受健康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