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所谓
君子动口不动手
更何况
强扭的瓜不甜
可......
他们不仅强扭了还动手打人

2016年5月13日凌晨,被告人王某达与吴某辉(另案处理)跟三位朋友喝酒后,五人一起到福鼎市某足浴城准备洗脚。

到足浴城后,吴某辉走到技师休息室,因为一个*技师女**前天晚上下班没有帮他洗脚,而跟*技师女**起了口角之争。

王某达听到吴某辉在与*技师女**争吵便走出包厢,王某达走到休息室听个究竟,便叫*技师女**晚上帮吴某辉洗脚,拉着*技师女**往包厢走,可吴某辉说晚上不给*技师女**洗了。

员工一看到这情况上前劝架,差点被吴某辉殴打,吴某辉又继续与*技师女**争吵。之后吴某辉又架着员工一的脖子走到前台,因员工一把昨晚吴某辉闹事的事情跟足浴城老板讲,吴某辉便推了他,并敲了他的头,致其轻微伤,之后又要求员工一把洗脚的事情安排下。

这时,吴某辉看到*技师女**又狠狠的推了一下*技师女**,吴某辉看到站在旁边的员工二正看着他,便问他干嘛看他,又推了一下员工二,员工二有所反抗,王某达便上前推了员工二,员工二还击后,吴某辉和王某达便一起打了员工二,致其轻微伤。

这时经理看到这情况出来后想打电话报警,吴某辉和王某达看到后就一起打了经理,致其轻微伤。

鼎法君有话说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达无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无事生非,结伙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小编只想说
年轻人莫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