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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昕
编辑|小昕


2006年,北京公交车上发生了一则骇人听闻的事情。
一位中年女子带着装满硫酸的瓶子,在车子停靠在站牌之时,女子猛然起身冲向了一位美丽漂亮的女孩,将整瓶硫酸泼在了女孩的脸上。
一瞬间,皮肤全部溃烂,发出“滋滋”的腐蚀声,场面令人不适。

其他乘客立*报马**了警,但那位中年女子也没有肇事逃逸,而一脸轻松愉快的等待警察的到来。
这件事立马登上了热搜,纷纷抨击怒骂中年女子狠毒。但没想到仅仅过了几天,大家话锋一转,对中年女子充满了同情和理解,没有任何人去谴责她。
那么,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让这位中年女子做出如此残忍之事!

●○“嚣张”的凶手○●
在2005年的4月25日的北京,这天下午单亲妈妈韩某像平时一样做着晚饭,懂事的“成成”在等待的过程中跟妈妈说要出去玩,韩某让他玩一会就回来,不要远走。

因为很快就要吃晚饭了,“成成”欣然答应了,于是便高兴的出门跟小伙伴一起玩,因为“成成”是单亲家庭的原因,所以平时孩子们经常会背地里嘲笑他。
这时,有一个“孩子王”(这里称为张某)张某带头便说他 “你是个没爹的孩子”,“缺少教养” 之类的话来嘲笑成成,单亲家庭对于孩子的心里来说终归是缺少一块的,于是,“成成”反驳了几句,便同他们动起手来。

在打斗过程中9岁的成成对于13岁的张某自然是有些吃亏的,张某也是怕丢了所谓的孩子王的“面子”一直掐着成成的脖子,等到成成不挣扎了, 看到成成没了气息,他和旁边的孩子们才知道惹了大祸。
于是张某便威胁他们不要说出去,待他们走后,张某把成成拖到了井口处,扔了下去,然而这么做他并不觉得稳妥,于是便往里扔了些石头、杂物用于遮挡,做完这一些便当做没事人一样回家了,以为就高枕无忧了。

许久等不到孩子回来的韩某十分着急,急忙出去外面寻找,可悲剧已然酿成。
但没想到的是, “凶手”张某一家的做法,彻底击垮了韩某最后的底线!

●○婚姻的不幸○●
因为韩某原生家庭的逼迫,她嫁给了比她大15岁的男人,刚开始相处的还算融洽,二人就这样搭伙过着十分平凡的日子。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 思想和生活差距越来越大,两个人的代沟逐渐的在加深, 在日常生活中韩某对于丈夫的所作所为,感到身心俱疲,韩某不想让孩子一辈子都在这种生活里生活接受不到好的教育,最终选择了离婚。
离婚韩某是不害怕的,她害怕的是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正当韩某考虑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孩子的父亲不想带着这个“拖油瓶”,所以韩某抚养权的战争“不战而胜”。

虽然韩某成为了一名单亲妈妈,导致了孩子“成成”心里对于父爱的缺失,但韩某心里却松了一口气。
韩某为了给孩子更好的生活和教育,决定带着孩子只身来到了北京,想给孩子一个好的教育,一个人来北京闯荡已经很不容易了再加上个孩子,生活上无疑是雪上加霜,但成成在学习上也不用自己操心,老师也经常夸奖成成。
韩某看着乖巧懂事的儿子,即使自己在生活中时常一个人扮演着两个人的角色,也觉得再苦再累都是值得的,自己甘之如饴,她以为自己的孩子一定会有出息,一切都是岁月静好的模样。
就在韩某对未来充满希望的同时,意外发生了,苦难专挑苦命人,当韩某饭做好之后,见成成还没回来,便呼喊成成回家吃饭,可是怎么叫都不见成成回应,她找了成成常去的几个地方也没有找到,周围的好心邻居也帮着韩某一起找,也是同样的结果,没有找到,她的心慌了,以为孩子是被人贩子拐卖了,于是便报了警。

当时公安局称是孩子没丢失24小时不予立案,韩某便回家继续等,等着等着也迟迟不见成成回来,难熬的一夜终于过去了,终于天亮了,同时家里的电话也响了,有成成的消息了!韩某焦急的接听了电话,随后工作人员的话让她瞬间如坠冰窖,成成在村口的枯井被发现了,发现时已无生命体征。

当韩某看到自己那懂事的孩子惨白的小脸浑身是伤的在井底,一瞬间几度昏厥。
经检查,成成不是失足掉进去的,致命伤是脖子上的掐痕,成成是被人掐死之后投入井中的,死亡时间大概是凌晨,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如果在刚开始找成成的时候就被送到医院,成成还有活过来的机会,得知这一消息,韩某的愤怒达到了极点, 一定要为儿子讨回公道。

●○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皇天不负有心人,经过工作人员的走访和调查锁定了嫌疑人,也就是年仅13岁的张某,在走访过程中张某的家人还在试图隐瞒张某的行为和行踪,最终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在网吧找到了张某,把他带回了警察局。

在警察的审讯之下,张某交代了他做的所有事情。因为张某是“未成年”的特殊身份,明明杀了人,但是也不构成刑事责任就被判处在少管所三年,并且赔偿韩某15万元。
韩某想到自己的孩子永远的离开了,自己而仇人的孩子三年就能回来一家人团聚,给了钱就能让自己孩子回来吗?带着这个想法,哪怕自己心中再有不甘心,也要先让自己的孩子入土为安。

于是,韩某登门想要让张某家人先支付两万元赔偿金把孩子安葬了,但是张某的家人对这件事情非但没有道歉和悔改,反而对韩某进行了刻薄的谩骂,认清不到自己的错误的同时反而还对韩某说: “你儿子死了是你儿子命贱,跟我儿子有什么关系,如果不是因为你儿子,我的儿子也不会进去”。
结果,张某家就是藐视法律充当“老赖”拒不赔偿这一笔钱,甚至连安葬费都没出,张某的父亲随后悄悄地把财产转移了,因为名下没有财产所以法院也没办法强制执行让张某家人赔偿,并且张某家人在村里大肆宣扬。

韩某借遍了亲戚朋友的钱把孩子安葬了,之后韩某再一次去要这笔赔偿金,想把借的外债还上,结果还是一次又一次的遭到了张某家的辱骂、埋怨,看着他们毫无悔改和歉意之心,成为了击溃韩某最后一道心理防线。

韩某决定不能让他们一直逍遥法外,哪怕是把自己搭进去,用自己的方式也一定要让他们后悔,让他们也尝尝家破人亡的滋味。

●○*仇报**○●
韩某有了这个想法开始便调查了他们家的事情,自己怎么做能让他们感受到痛苦?张某是张某家的唯一的儿子,现在在少管所,所以暂时没再考虑范围内,而二女儿又是残疾,所以在家不受待见,唯一一个就是刚毕业的大女儿,大学刚毕业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张某就把目光投入到了这个花季少女身上,随后韩某调查了张某大女儿的上班路线和时间。

在2006年也就是成成死后的第一年,这天韩某坐上了与张某大女儿同一趟公交车,即将到站的时候,韩某快步走上去用手里高浓度硫酸泼向了那个毫无防备花季少女,看着她躺在地上痛苦的哀嚎,硫酸在少女的脸上发出“滋滋”的响声时, 韩某的心里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畅快,大仇得报了!

在泼的一瞬间她心里也是闪过一丝不忍的,觉得不应该让无辜的孩子承受这些,但随即又想到张某家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对自己孩子的所作所为她下定了决心,毫不犹豫的泼了出去,随后冷静的等着警察的到来,她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躲不掉的,但是她不后悔。
经医院的检查,张某大女儿的脸已经毁容,身体烧伤面积达到了百分之十五,对这个花季少女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
这个女孩的一生无疑是被毁了,他们这个家也毁了,因为硫酸是液体,所以有的也飞溅到了其他人身上,造成了周围的人多多少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烧伤。

张某一家赶到之后看到女儿这个样子,悲伤欲绝,愤怒更是达到了极点,质问着韩某为什么这么做,韩某冷眼的回答到:“你儿子毁了我的家庭,我也要让你的家庭毁掉”,“我的孩子回不来了,我也不会让你们好过”。
可即便如此,张某一家还在认为是韩某的错,他们才是受害者,殊不知如果不是他们之前的无休止的嚣张谩骂,不知悔改,自己的女儿就不会遭受这样的悲剧,那是在替他们承担后果,于是张某的家人便把韩某告到了法院。

事情只有发生到自己身上才会知道痛苦,如果没有这件事可能张某一家还会开开心心的等着儿子回来,重新找一个地方好好生活,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在2007年的时候,法院正式受理了这桩案件,韩某在法庭上也没想隐瞒,如实的交代了对于这件事情的所做所为。

法庭了解到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之后,念在韩某也是受害人,判处韩某15年有期徒刑并且赔偿张某家45万元。
但因为张某家没有给赔偿金,她也选择不赔偿这45万元,而亮亮有着“未成年人的身份”,则被送到收容所劳改三年。

事情讲到这里也就接近尾声了,“子不教,父之过”,当自己作为父母都没有一个正确的思想,没有一个好的人品道德,无论是多好的孩子都不会被教育好,有什么样的父母就有什么样的孩子。
张某是家中最小且是唯一的儿子,从小被娇生惯养,犯了什么错作为父母也不会去教育,耳濡目染父母三观不正的思想和行为, 会有如此作法也就不稀奇了 。

事情发生到了这里,如果当时张某家能去承担责任,能为自己孩子的行为道歉,反而就不会出现后续的事情,搭上了自己的两个孩子, 而韩某的做法虽然欠妥当, 但也实属是被逼无奈,情有可原。
在事情刚发生时,如果韩某能及时得到张某家好的态度的歉意,相信她也不会做出这种事情,她想要的本就是一个公道和正义,她只是用自己的方式选择了成全自己心中的道义,女子本弱,为母则刚,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