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太忙,家里顾不过来,得请个保姆。
在亲戚中请,怕家里的事还没怎么样,就会在亲戚中传遍了。
朋友介绍了一个,觉得不错,可人家又没有合适的档期。
朋友又介绍了一家中介机构,那边听了我的情况,推荐了一位,网上面试了一下,觉得还可以,价格也都谈好了。
可是当这家机构把合同发过来之后,惊出我一身冷汗,出完冷汗之后,就是一肚子气。总结一句话,甲方权利(我的权利)享受不到,乙方义务比我的权利还优惠。
我说几条,也算是给想请保姆的朋友提个醒。
例如,条款中我觉得说的还比较缓和的内容:
如服务周期内遇节假日:乙方在户的,甲方需额外向乙方支付 2-3 倍的日服务费(春节为 3 倍,其他节日为 2 倍),计算方式为:日服务费 X 节假日天数;乙方不在户的甲方仍需正常向乙方支付日服务费。
注:中介方是丙方,是介绍方。保姆方是乙方。
有一句话,我确实不理解,我们签的是服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为什么“乙方不在户的情况下,甲方仍需正常向乙方支付日服务费。”你没提供服务,我还得给你钱。你在节假日提供服务了,我得给你2-3倍工资,这个我能理解。你在节假日没提供服务,我自己带孩子,自己做家务,我还得给你钱,这不就是逢年过节得孝敬奶奶吗。
接下来带你看看甲方权利里面有坑的条款:
退款:甲方不需要服务时,可终止合同。在甲方归还合同原件和付款收据等相关资料的情况下,丙方须退还相应中介费,退款期限为甲方提出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如甲方未归还相关资料,则丙方有权不予退费。
“在甲方归还合同原件和付款收据等相关资料的情况下,丙方须退还相应中介费”——“如甲方未归还相关资料,则丙方有权不予退费”
我就有疑问了,一般不是终止合同,要签补充协议吗,怎么还把原合同退还啊,中介方担心什么。
退的还有“付款收据”,不开发票吗,你到底交不交税啊。
更大的坑是:退还“…等”资料,——“如甲方未归还相关资料,则丙方有权不予退费”这个“等”的解释权是不是还在丙方那里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钱在谁那里,解释权就在谁那里。签合同时,他们给你的任何一样东西都得供起来,不然退款时,他们说当时我给你了一个纸片,上面有我的指纹,你得还给我,不然不退费。我看了这个“等”字,就像看到了一个深坑,他们玩的太深了。
再接着受刺激:
中介费退还明细如下:
a、乙方未服务:因甲方改变意愿乙方未上户服务时,须在乙方上门前提前一周申请退中介服务费,丙方则以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50%扣除甲方违约金(甲方未提前一周申请,丙方则以甲支付中介服务费80%扣除甲方违约金);因乙方原因未能如约上门,甲方可选择全额退还已付服务费。
b、乙方服务中:甲方支付给丙方服务费的计算方式是从家政服务人员上户当日起算,因甲方违约责任或者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则丙方不退任何服务费。
甲方改变意愿,乙方未上门服务,得提前一周说。怎么叫“甲方改变意愿”,如果我发现乙方精神有*力暴**倾向,不适合工作,我不再雇佣她了,我这时得提前一周说,也就是再让她在家里一周,到时候我人还在不在世上都不敢说了。
还有,这个提前一周是以什么为标准啊,这个解释权又在中介方。提前一周说了,你扣我50%,没提前一周说,你扣我80%,意思是,谁让你不早请示啊,我还不告诉你这个“早”怎么算。你看了吧,只要你交费了,我就不可能让你全身而退,必须雁过拔毛,而且还是打算拔你全身的毛。
我说了这些,这可都是在甲方权利里面出现的。我的权利就只是给中介方钱,其他免谈。
再来看看甲方义务: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表述服务需求,以及与乙方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宠物、传染病、精神病患者等),如未及时如实告知,一经发现,乙方与丙方协商一致后有权即时解除合同,扣除甲方违约金后返还剩余款项。
“(如家中是否有宠物、传染病、精神病患者等)”,最怕的“等”字又来了,我知道保姆怕什么啊,不住什么朝向的房子啊,她生辰八字跟什么相克啊,只要有,我得先说,不先说,保姆跟中介一商量,就有权解除合同,不干了,还得扣除没说明多少金额的违约金。各位,你看了有什么感觉。
另一个条款: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时或乙方上户前核实乙方身体健康情况,否则后果由甲方自负。”
这个条款我看了更是一身冷汗,你中介方不负责介绍身体健康的保姆吗,得我自己核实,我跟保姆都不认识,联系方式都没有怎么核实。
接着看:
如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
(1)甲方及家庭成员或乙方,有恶性传染病而事先未如实告知相关方的;
如果保姆有传染病,没提前说,就解除合同了事了吗,中介方的责任呢?
看了吧,找保姆,得签合同,签合同时,还得避免掉坑里,真实不容易啊!
就说这么多吧,不是没有了,而是其他的更奇葩,可又不具有代表性,说了只会更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