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摊位 (榆中厂地招租)

榆中县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是为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改变城乡环境面貌,加快地方经济发展而建设的提高卫生环境标准的新型农贸市场,集农副产品经营、肉食水产品批零、绿色放心蔬菜销售和卤腊熟食加工销售等功能于一体,目前已具备使用条件。现决定对市场摊位及商铺对外招租,将周边临时农贸市场农副产品经营全部迁移至榆中县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招租方案。

一、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为40838.47平方米(合61.26 亩),新建总建筑面积644.80平方米。零售摊位占地面积 7918.38平方米(256个摊位,其中新建 100个,其余拟建)。集中交易区占地面积约9288平方米。临时交易区分为三种规格:10平方米左右300个,合计3000平方米;20平方米左右200个,合计4000平方米;30平方米左右76个,合计2280平方米。摊位为集装箱成品,高度2.6米,由业主定制组装或彩钢房建设。该市场位于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北关村,场地北至市民公园,西至经八路,东至经九路,南至榆中县体育馆。市场内水电配套齐全,另配有市场专业办公及管理人员、保安、保洁、物业等进行管理。

二、招租基本要求及招租范围

(一)基本要求

此次招租采用公开招租的方式进行,招租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方须阅知招租方案及拟签订的《租赁合同》样本,并认可招租摊位的全部状况和承租条件,自愿承租该摊位。

(二)招租范围

招租摊位可经营大型车辆的蔬菜批发、农户的批发兼零售、日用百货、加工熟食(凉菜、卤菜、烧鸡、烤鸭等)。按鲜肉区、日用百货区(含调味品)、水果蔬菜区(含豆制品)、熟食区、粮油区5个区域分区经营,摊位不得经营活禽类别。各商铺和摊位具体位置已编号可供商户提前进入农贸市场营销部查看挑选。

三、招租预售优惠方案

市场运营之前(6月8日—6月16日)预交租金,一次*交性**一年租金可减免一个月租金;一次*交性**两年租金可减免三个月租金;一次*交性**三年租金可减免六个月租金。

烈士家属、退伍军人、残疾人、结对帮扶、联村户、特困家庭及建档立卡户租赁商铺,凭相关证件入驻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招租套餐(摊位费44.5元/㎡)

现有三种类型铺面:18㎡、36㎡、54㎡。

18㎡的摊位800元/月;

36㎡的摊位1600元/月;

54㎡的摊位2400元/月。

商户租赁面积较大的可进行“一房一价”协商处理。

(一)集中交易区固定摊位收费标准:

按照1元/平米/天收费:(试运营3个月后再进行定价)

10平方米左右,1个摊位每天收费10元;

20平方米左右,1个摊位每天收费20元;

30平方米左右,1个摊位每天收费30元。

预交固定摊位费满一年可免一个月租金。

(二)集中交易区临时摊位收费标准:

驾驶三轮车进入市场一次性收费2元;(试运营3个月后再进行定价)

其余车辆全部过*磅地**,5吨以下(含5吨)一次性收费10元;5吨以上一次性收费20元。(试运营3个月后再进行定价)

五、招租注意事项

1.招租人在竞(抽)得商铺、摊位承租权后,不得私自转租或转让和随意变更经营类别。如发现有转租或转让和随意变更经营类别的行为,我公司有权终止租赁协议、收回其承租权并不予退还租金。

2.每个商铺、摊位承租者须文明经营,共同维护好市场经营管理秩序,服从市场管理者的统一管理。

3.本次招租预售结束后,剩余摊位面向社会继续招租。

4.租赁期满后,由我公司重新组织招租,各商铺、摊位均须按租赁时原状交付。承租人对铺面进行装修和安装相关设施时,必须向我公司预报装修方案,其方案不得破坏市场总体规划,不得影响相邻承租人利益和公共利益。

5.租赁期间,出租摊位的使用及维修均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经营税费等一切费用且需支付押金(暂定为两个月租金),租赁过程中如有损坏的物品,需照价赔偿。

榆中农投益丰农副产品商贸有限公司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