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副高级职称报考条件 (护士评副高级职称的条件)

馆员副高级职称评定条件,护士评副高级职称的条件

一、申报条件

凡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道德,具有胜任相应职务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工作能力。具体条件如下: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范围

适用于从事高等教育、中小学教师、中专校教师、农业技术人员、医疗卫生技术职务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

适用于省、厅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大型企业等单位的技术带头人,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科技咨询服务及科技开发工作的人员。

适用于县(市、区)属(含乡镇)及以下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生产第一线从事技术工作,并具备相应业绩和论文要求的人员。

(二)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

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或专科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中级资格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对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的要求

各级别、各系列都需要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内容应以反映本系列专业新技术、新方法、新经验及提高创新能力等方面为主,学习时间应根据各自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予以确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继续教育合格证及进修结业证(或相应学历)。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须本人承担主要技术工作)的论文应体现本人对新技术、新方法的认识、掌握程度及实际应用能力。

(四)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取得中级资格后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其实际情况直接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突出者可破格优先评审。破格人员必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审批表》,并附业绩成果材料及证明材料。破除论资排辈和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观念,把能力、业绩作为评聘的主要依据。具体业绩条件见附件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详见各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文件)

(五)对论文论著的要求:各级别都需要论文论著。撰写的研究报告、科研成果、论文、专著等应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国内外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不少于2篇;或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专著或译著中撰写章节不少于3万字;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含大会发言)不少于2篇论文。要求论著的请在申报时附上拟发表的刊物名称和发表时间以及拟撰写章节或交流论文题目等详细情况。各级各系列申报副高级职称者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表刊物应无学术不端行为。(论文论著的具体要求见评审委员会文件)申报时附上证明材料一份存入档案。(注意查找抄袭现象,被抽查查到的不再报销论文刊物费和相关证明费等一切费用。)各级各部门领导和中级评审小组成员要注意推荐材料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报评审材料及要求

申报人员须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 《个人述职报告》一份;

3.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任职期间的工作总结(包括个人业务情况自我评价);

6. 聘任中级职务的《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职称计算机、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 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鉴定材料等);9. 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所有复印件均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报人员须将所有证书原件提交评委会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申报人员要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个人述职报告》,并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个人述职报告》必须结合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实际书写,要求简明扼要,突出主要业绩和工作能力情况,字数一般不少于500字。申报人员要认真阅读“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须知”和“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注意事项”,并按要求准备和提供有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装入档案袋内。申报人员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