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止23年5月24日,庞大集团已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退市已成定局。庞大集团股吧里,股民们除怨声载道之外,还有评论认为这是实控人想通过退市,赖掉因盈利承诺未完成,需要对庞大集团支付的35亿补偿款,而这笔钱全体股东都有份。
庞大集团实控人是通过破产重整投资获得实控人地位的,这35亿元盈利承诺也的确记载于重整计划中。这里面涉及破产重整的一些法律规定,作为破产律师的我,带大家一起去一探究竟。
01
2019年的破产重整
作为曾经全国规模最大的汽车经销集团,庞大集团旗下的4S店一度超过1400家。由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尚有重整价值,庞大集团在2019年9月5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法院于当年12月10*批日**准重整计划。
庞大集团的破产重整投资人共有三家,分别是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元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国*运民**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整后,庞大集团实控人由公司创始人、原控股股东庞庆华变为深商集团总裁黄继宏。
02
重整计划中的35亿元盈利承诺
在重整计划中,重整投资人承诺,将对庞大集团业务结构进行调整,确保庞大集团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并承诺庞大集团2020~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达到35亿元。
但最终庞大集团并未完成该业绩承诺。数据显示,2020~2022年,庞大集团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803亿元、9.022亿元、-14.41亿元,合计为0.415亿元,不足盈利承诺达34.585亿元。
重整计划中明确:若最终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达到前述标准,由重整投资人在2022年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公布后三个月内向庞大集团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庞大集团公布2022年年度报告的时间是2023年4月29日,也就是说至迟在2023年7月28日前,重整投资人应该向庞大集团支付盈利承诺补偿款34.58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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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阴谋吗?
有没有阴谋,我不予评说。就事论事,我认为这35亿元补偿款是要给的。因为重整计划其实是一个概括性的合同,重整计划草案由债务人或破产管理人负责制定,然后提交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表决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一旦表决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即取得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重整计划对全体利害关系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债务人、债权人、投资人,不需要再单独签订双边或者多边的合同,只要是重整计划中载明的内容,各方都需遵守。如有一方不履行重整计划的义务,其他各方可以依据重整计划起诉违约方,要求其履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04
退市对补偿款支付有无影响?
没有影响。被强制退市的企业,只是丧失了上市公司资格,作为企业法人的主体资格仍然存在,退一万步说,即便庞大集团将来走向破产清算,都可以依法向对其负有债务清偿义务的主体主张权利。换言之,庞大集团在2023年7月28日前,若没有收到这笔巨额补偿款,则可以起诉重整投资人履行支付义务。
05
庞大集团要是不起诉怎么办?
庞大集团被控制在董监高手中,届时他们要是不起诉自己的老板怎么办?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起诉,公司不起诉的,股东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责任人。
06
结语
相对而言,破产重整对中国的企业、企业家算是新生事物。从陌生、抵触到了解、接受,会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其中,一个个鲜活的案例,给我们提供了学习的最佳样本。
庞大集团重整失败了,目前看,谁是受害者很清楚,谁是获益者,乃至非法获益?还需继续观察。当然如果重整投资人赔偿了这35亿元,结论将出现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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