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建“美丽南昌·幸福家园”,号召全市市民共同参与城市文明交通提升工作,南昌公安交管部门自即日起,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意见、建议的征集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征集广大市民对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意见和建议,普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相关知识。
建议征集活动时间
即日起开始,至2018年2月16日结束
建议征集渠道
1、直接将您的意见和建议发送至活动邮箱:5516276@qq.com。
2、关注“乐行南昌”微信服务号、“乐行南昌”微博、“南昌交警权威发布”微信订阅号,并通过发送留言的方式提出您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3、邮件主题及微信、微博留言请注明:#南昌交通设施建议#。
建议征集主要内容
1、交通标线模糊不清;交通标线与信号灯指示互相矛盾;老旧标线清除不彻底易造成误导;人行横道线正对花圃或被护栏隔断等。
2、交通标志反光膜老化或脱落,指路标志信息错误,夜间不反光或反光效果不佳;禁停道路上的禁停标志缺失;禁货标志缺失或信息过时、错误;限速标志等管理性标志缺失或设置位置错误;指路标志缺失;非机动车行驶标志、地下通道标志、人行过街天桥等路权指示标志缺失;快速路、桥梁以及渠化岛路口分流点的安全标志,合流点的让行标志标线缺失;单行道相交街巷的禁左、禁右以及减速让行标志标线缺失或设置不合理;主干道信号灯控制路口的车道导向标志缺失;校园门口学校标志及减速标线缺失等。
3、中心、机非交通护栏、人行过街缺口设置不合理,交通护栏缺失、变形、摆放不齐、无太阳能黄闪灯或反光桩头;太阳能黄闪灯夜间不闪光等。
4、信号灯应设未设或信号灯安装数量过少,人行横道信号灯缺失;交通信号灯不符合标准、配时不科学、行人过街时间不足、夜间信号周期时间过长;信号灯出现不亮、灯色衰减,使用复合灯;箭头灯(方向指示信号灯)放行相位通行权冲突,右转信号灯常绿灯等问题。
5、机动车左转、直行待行区,非机动车候驶区路口需新增或调整的。
6、交通标志、信号灯、电警等设施被树枝遮挡。
7、地铁等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区域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不规范,围挡影响行车视距;非机动车行人无路权;施工标志缺失或不完善等交通安全隐患。
南昌公安交管部门还将通过加强路面巡查、深入开展调研、听取人大、政协建议、征集运输企业及相关部门建议等方式,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治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发现、及时整改,边查边改,对部分一时不能整改或需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协助的,加强部门协作,逐步推动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