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转系统创新层挂牌条件 (解读深化新三板改革)

新三板创新层转板政策,股票挂牌新政策

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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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简介

新三板创新层转板政策,股票挂牌新政策

清华大学博士后、东北证券新三板研究中心总监兼首席付立春

曾供职于财政部国际司、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

研究领域:开放宏观经济,国民经济,产业经济,公共管理;货币金融,资本市场,控股战略,投资策略

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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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流动性”问题已是新三板老生常谈的话题,个中原由自是众说纷纭,其中就涉及现有的交易制度。5月10日,全国股转系统监事长邓映翎在2017成都全球创新创业交易会新三板交易分会上的讲话中提到,接下来会有很多交易的改进,已基本完成,将择期推出。

邓映翎首先表示新三板是创新的全球最大交易平台,成都已经成为西部地区推进新三板工作的标杆。其次邓映翎谈到,目前新三板的交易转让的方式分为协议和做市。对于协议交易,前段时间股转推出有效报价区间,有效地控制住扰乱市场的交易乱象问题。而这仅是第一步,邓映翎表示,接下来还会有很多交易的改进,已基本完成,将择期推出。

分层披露年报时机成熟,今年有559家挂牌公司的年报没在规定的4月30号之前披露,邓映翎表示,很多媒体对此分析时谈到两个原因,一是挂牌公司数量去年大幅增加,二是证监会加强了对新三板公司财务数据的审核,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加强。

邓映翎指出,导致年报不能按时披露的上述两个原因在今年可能会更为明显。因为一是今年以来已经挂了近千家公司,而且还有将近三四千家公司要挂牌。另外审计监管在加强,未来创新层的公司的年报须实行上市公司的会计审核标准,审核会加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改进、不创新,将来会有更多的公司不能按时披露年报。

“我们在前年就提出了新三板年报分层,创新层的年报4月30日前披露,基础层的年报6月30日前披露。”邓映翎表示,财政部提到了创新层公司按上市公司标准披露,分层披露年报的时机已经成熟,有利于企业提高财务披露的质量。

分层标准要完善,会议期间邓映翎提到了调层的问题。按照去年的标准和目前已披露年报看,创新层中有超400家公司不符合创新层标准,会被调出;将近900家公司达到创新层的标准,会被调入。

邓映翎表示,差异化制度是否推出,要看标准是否符合市场需求。通过一年的摸着石头过河,已经意识到新三板的分层标准需要完善。分层标准在做进一步的研究,要进一步完善,争取在今年推出。

最后邓映翎总结到,新三板是中国创新的一个全球性的市场,它是为中小微企业服务。所以说,有充分的信心跟大家在一起把这个市场做好,更好为中小微企业服务。

就此次会议相关的政策问题,第一路演的记者采访了东北证券新三板研究中心总监付立春 ,让我们来深入探讨一下未来新三板交易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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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问答

1. 今年共有559家挂牌公司的没有在年报规定的4月30号之前披露,究其原因原因,一是挂牌公司数量去年大幅增加,二是证监会加强了对新三板公司财务数据的审核。未来审计监管将会不断加强,创新层公司的年报须实行上市公司的会计审核标准。创新层企业的年报需在4月30日前披露,基础层企业的的年报需在6月30日前披露,那么这种差异化制度是处于怎样的考虑呢?这种差异化制度外,还有哪些改进创新的制度能够改善年报披露难的问题呢?

付:新三板企业数量越来越多,各个企业它的规模、规范程度、风险和行业都不一样,这么大一个市场的差异化和分化是非常严重的状态。那么用统一的监管政策去规范他们的话,就会造成有的过紧有的过松,会出现政策的尴尬。但新三板监管加强,进一步的规范这是一个趋势,所以对不同的企业进行归类,进行差异化的监管是必要的要求,所以对同类型的企业包括它财报的披露时间、披露频率等等都有所不同,这体现了差异化的趋势和认同。所以我认为在更规范的情况下,披露时间、披露频率不同是可以理解的。不管是什么的样的企业登陆新三板,都是在一个更广阔更规范的资本市场是进行交易融资,其实是对所有挂牌新三板的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信息披露和财务审计方面,肯定是要进一步加强,更加严格更加规范化。那么只要你上了新三板,那么一个更加规范要求更高的信披和财务制度要跟上,有些企业没跟上,就会造成相对被动和手忙脚乱,对于企业和投资者造成一些不好的影响。所以在这个背景和趋势下,企业需要提高企业的规范运营能力和企业整体业务能力等。

2. 邓映翎表示通过1年的时间,我们认识到了分层制度问题,创新层也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创新层的标准它是有问题的,要完善。那么要完善创新层,是否会更改筛选的三套标准?如果更改标准的话会不会有很多企业因此就竹篮打水一场空了呢?

付:刚才提到了新三板企业的差异化和分化,是随着企业数量越来越多,差异越来越大这样的特征而形成的。所以要进行一个分层的管理,会有不同的要求,这与一般理解的政策红利是不太一样的,分层对创新层企业来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更加的规范更严的要求,才会有制度红利和创新政策。原有的思维方式,进到创新层里就有更高的估值是比较片面比较错误的看法。这次创新层运营的一年中也印证了这个结论,另一方面去年分层只是一个试点,还会有进一步的完善,市场还非常年轻,在完善的过程中还会有一些其他的潜在问题,这都是需要时间成本去解决的。一些急功近利的做法对新三板市场还是不太合适的。

3. 财政部公告称将加强监管,创新层的公司在17年7月1日必须实行上市公司的审核标准,对创新层的公司而言,是个不小的考验,随着创新层的审核和监管的逐渐趋严,创新层的企业的质量将与主板企业逐渐没有差别,那么如此严格的监管是否是在为未来“转板机制”做准备呢?

付:我认为规范是一个趋势,企业资质越好,就会有更多的资产和规划。如果没有一个更规范的一个状态,投资者和市场的认知度就会不足。不论你是在创业板还是新三板的创新层,规范和严格的信披、财务以及相关的要求是必然要拿到的,否则在哪个市场都不可以。之前出现过的一些拟IPO转板的的企业,出现了不规范的问题导致IPO没有成功。如果企业想要有更好的市场表现,就需要严格执行。

4. 邓映翎提出如果我们要在创新层的基础上再分一层,按现在这个标准出的话,目前创新层优1000家公司,新三板总共11000多家公司,那么起码要分出3到4千家创新层公司出来,才能在这个基础上再分一层。那么这是否预示着创新层企业数量将成为精选层推出的巨大障碍之一?

付:如果按现有的分层标准,去年能维持到现在的大概有500多家,今年能从基础层进入创新层的900多家,大概是1500家左右的规模。在创新层这个数量之上再分一个精选层,范围比例是比较低的,随着新三板企业数量的扩张,现在11000多家,在年底的时候可能到14000到15000家之间,这个比例确实太低了,大部分新三板公司没有进入到“精选层”当中,可能受到的关注和被稀释的程度会更高,那么所以按原有创新层标准以及在原有创新层基础上进行分层是不太现实的也不可行。所以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对原有创新层标准的调整,而且原有的创新层标准是参照了国际先进方法和中国具体的实践情况,在规范和制度创新方面还是有一些经验和教训的,所以在这一方面需要完善和升级,升级标准的调整是非常重要的。创新层的范围肯定会扩大,那他的标准可能会有所降低,那么把创新层整个比例控制在3千家到4千家,在这个基础再精选一部分继续分层,这样对目前的新三板市场来说可能更加现实一些。

精选层进一步分层的前提是对现有的分层进行一个梳理,那么再梳理的基础上,未来精选层有两个方向可以探索,第一盈利能力和信誉能力较强的绩优企业,可能这些企业规模也较大,业绩较好,在个个市场中都绩优这种。另外,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特色,参照美国纳斯达克精选市场的经验,对那些暂时没有实现盈利,但现金流已经出现了改善,对所处行业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拥有巨大未来潜力的企业也应该进行考虑,孵化成中国的支持中国创新创业独特的精选层市场,类似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孵化出来的先进企业,在这方面还有很多功课要做,对不同行业和特点进行区分,一棒子打死对市场的发展和未来造成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