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天津警方接到一女子报警,称其在一酒店被网友强奸。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侦察员发现,这起强奸案似乎不那么简单······
2015年8月15日晚洪达军通过陌陌软件聊天与王渊相识并相约次日见面,8月16日下午洪达军带王渊来到其事先预定的全季酒店。在酒店房间内,王渊称其被洪达军强奸。

王渊随后报警,公安局接警后与洪达军取得联系,并将其传唤到案。
警方通过调查取证,证实被害人王渊阴道拭子及*裤内**上精斑DNA为洪达军的可能性大于99.99999999%,两人确实发生过*行为性**。同时通过案发后洪达军与王渊手机通话的录音内容显示,二人发生两性关系时存在*力暴**行为,王渊并非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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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上述证据及王渊的陈述,法院认定被告人洪达军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洪达军不服,提出上诉。洪达军对于其与王渊发生性关系的事实是承认的,辩称双方发生性关系是自愿的,并不存在使用*力暴**的情况,所以其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二审期间,洪达军通过律师提出,王渊指控洪达军掐住其脖子强迫发生性关系,其实是因为发生性关系时王渊要从床上掉下,所以洪达军将其拉到床中间的位置。

王渊手机中的录音也是发生性关系后录制的,一直是王渊单方面强调是强奸,洪达军从始至终没有承认强奸了王渊。
为了避免与王渊之间性关系对家庭和工作产生负面影响,洪达军愿意与王渊私了,但王渊要价太高,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王渊于是选择了报警。
结合洪达军的证词,公诉机关在二审期间对证据补充侦查和审查全案证据材料,公诉机关查明案发期间王渊在天津的行踪轨迹:
2015年8月14日晚,王渊从湖南省长沙市来到天津与通过手机“陌陌”软件结识的网友龙某见面,当晚二人使用龙某的身份证在天津市国际酒店入住同一房间。

次日早晨,龙某离开后用支付宝向赵某支付400元。
龙某证实其与王渊在2015年6月通过陌陌聊天软件相识,8月10日王渊提出要到天津找龙某玩,龙某随即给王渊订了从长沙到天津的飞机票。
8月14日晚龙某在机场接到王渊后,一同入住酒店,酒店房间是以龙某的身份证开的,二人在酒店房间内休息,但并未发生性关系。龙某称其本意是想和王渊交友,但“奔现”后感觉王渊与其网上照片相差悬殊,就决定不再相处。
第二天龙某离开酒店时,王渊发消息说她没有钱,龙某手机转给王渊400元,之后就将王渊拉黑不再联系了。
8月15日中午,王渊通过陌陌认识了林某并于当日中午见面,随后在附近公园游玩一阵后,下午5点左右林某在附近快捷酒店开了一间房,当晚 19时,林某离开酒店。

林某证实两人是8月15日上午通过陌陌相识的,据王渊说其来天津见老乡,被人骗了几千块钱。见面后两人在附近公园游玩,随后他用自己的身份证在快捷酒店开了一间房,王渊进房间后躺在床上睡觉了,两人没有发生性关系,他在房间内待到7点就离开了。期间,王渊提出要他为其购买返回湖南长沙的飞机票,林某没有答应。
8月15日晚王渊通过陌陌与洪达军相识,两人约定次日见面。

8月16日中午,两人见面后,洪达军带王渊吃了个中饭,随后二人来到洪达军预定的全季酒店。在该酒店618房间内,洪达军与王渊发生了性关系。之后王渊离开房间,在酒店内另开了一间房,然后王渊报警称被洪达军强奸。随后,洪达军被警方传唤到案。
洪达军供述,其与王渊于8月15日晚通过陌陌相识,聊天过程中王渊提出要洪达军为其购买回长沙的飞机票,洪达军以不会操作、明天见面再说回应,二人遂约定次日见面。次日见面后,二人入住洪达军预定的酒店,并在酒店房间内发生性关系。随后王渊报警,洪达军到案。
根据现有证据,法院认定洪达军违背王渊的意志,采用*力暴**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证据不足。2019年8月法院终审判决洪达军无罪。
(因涉及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相关信息做了技术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