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贫困残疾人集中托养护理工作,进一步提升集中托养中心护理服务水平,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计划面向社会招聘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法组织招聘护理人员共2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不信教、不传教,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有爱心,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愿意为残疾人做好精心照料和护理;
2.具有泌阳县户籍的常住居民。
3.年龄女25周岁——45周岁,男25周岁——55周岁。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具备履行本岗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服务行业工作经历或已取得厨师资格证书、护理资格证书、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能熟练操作电脑,熟悉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功底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进取心,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吃苦耐劳,优先录用。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聘用等步骤实施,主要程序和方法如下:
1.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3日-2020年8月21日;
(2)报名地点:泌阳县重度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
联系人:陶雪芹 段同娜;
联系电话:13949598933 0396-3200596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个人自荐的方法现场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不接受电话、委托和函件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有护理资格证书的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各1份),近期2寸彩照4张,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费15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收报名费。
2.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残联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存在有其他严重问题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3.面试。面试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由县人社局、县残联或委托社会考试机构(第三方)实施。县纪委监察委参与监督,确保公平、公正,结果公开。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泌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招聘对象的认知、协调、应变能力及护理基础常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工作实践经验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4.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招聘人员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察。考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残联组织,根据参聘人员面试得分和体检结果,按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资格,依据面试结果和体检结果依次递补。
6.聘用。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县人社局、县残联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县委、县政府批准以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2.聘用期间工资标准每月2000元(包括基本工资、奖励工资、参加社会保险个人应负担部分),工龄每满一年,月工资标准增加100元。工资列入县财政预算,由县财政局拨付。
3.按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应负担的部分,由财政另行解决。
五、其他事宜
1.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办理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履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劳动用工合同一年一签。否则,取消或终止聘用。
3.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用工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4.聘用人员不列入编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