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郓州陆太守之子游之,年已二十,犹就学。
太守谓其子曰:“汝亦大矣,盍往观世事乎?”乃携至郓州。
游之生性仁厚,好读书,又喜助人。敬鬼神,不薄视下人,故人皆喜之。
日暮,游之读书既疲,晡后(当时人日食两餐,旦暮各一,故云晡后),既寐。
梦一少女,年可十八九,容颜甚丽,然神色诡异如鬼。

少女谓游之曰:“汝闻北海故太守刘墉乎?我是其女也。不幸早逝,迄今已四年矣!”
游之亦不畏,问曰:“闻人死魂归地府,魄归天府,汝已死四年,何不轮回?”
少女泣曰:“冤哉!我本不当死,按籍当寿八十八。然勾魂鬼吏受贿赂,枉害我命!”
游之惊问:“鬼吏岂能受贿?”
少女曰:“地府亦官僚之制,有鬼官、鬼吏。鬼吏者,勾魂摄魄之吏也。彼往来阴阳,恒为人间事。其至人间也,或欲自肥,或为亲友谋私。”
“彼一小吏,能有何权?”游之插言问。

“公子虽读书万卷,令尊太守高位,然未尝涉世事也。此间之世事,未尽善焉。多有父母官者,视民如草芥,奴役之、虐待之、榨取之。我父为官清正,不肯与群小为伍,故不久即遭贬谪,母随侍往,竟亦不得还乡。我遂成无父无母之孤女。”
“吾始未闻此情。”
“是故我不仅为人所欺,又为鬼吏所辱。彼本勾摄另一女子之魂魄,其寿命已尽。然此女与鬼吏有亲,吏来而索金帛甚巨,遂取我魂而去,转寿于彼女。故我年仅十五而夭。”
“此鬼吏甚可恶!”游之拍案而起,怒斥鬼吏。
“噫,地府在幽冥,固当有暗。光不至,故明罕至。吾父故为官,死后亦任小吏。闻吾事,愤然上告,竟达崔府君、阎罗王。查之,吏获罪,被谪入地狱,吾得以还阳。”
“然则姑娘何以来求我?需吾助之?”游之问。旋曰:“幸我父生前正,地府有声,不然真冤死矣!”

“然也,想众生死后苦者多矣!若死更苦,岂不绝望!吾特异,四年后魂归阳间,然尸已无存。地府未得可用之尸,故未能还魂,故来求公子。”刘氏言。
“吾?能助汝乎?愿效劳。”
“吾父言,与公子有缘,唯公子能救我,故托梦于公子,寻而得之。”
游之闻“有缘”二字,知其意乃欲嫁己。不觉心动,色迷心窍,痴然若呆。
“公子……公子!”刘氏呼,“愿公子救我?我今为阴魂,复肉身非旦暮事,公子应之,切记莫畏吾未成人形之状!”
“吾愿之!得遇小姐如此之丽人,何畏之有!”
“善!吾出时,发先出。不知何日,汝自留心。勿惧,吾不害汝!”言毕,刘氏消失无踪。
既醒,游之初以为梦也。然梦中刘氏之言,皆记于心。觉其异之梦,似真非幻。自此留意于厩中。
越七日,厩中无异状,刘氏亦不复至。久而淡忘之。
一夕,游之独处一室,扫室见床头有发。意其为梦中之刘氏,遂扫去之。既扫,还至床头,又见发在。

游之悟,刘氏言其出以发先,遂周视无他人,*坐静**以待。须臾,见一人首,乃刘氏面也。继之,颈、肩亦现,身、腰、足至足次第出。
至此,刘氏全身已现。以其初复肉身,故微弱。游之大喜,遂与云雨。然刘氏辞曰:“公子,妾甚虚弱,须暂养。”
游之笑曰:“不急,娘子体弱。何时能复常?何时可见我父母?”
“再一月即妾生辰。勿急!今当告汝如何养我。至生辰日,妾将教汝如何出我。”刘氏面赤而言。
自是,陆游之如刘氏所言,奉养之。月余,刘氏之体渐复,然仍虚弱。
夜来昼去,刘氏每至,惟与游之同床共枕,谈笑而已,不复与交。旦暮,刘氏辞去。
月尽,游之如刘氏所言,备雄鸡、黍饭、清酒。寻刘氏墓,陈于其前,祭之。
祭毕,退十步,诵咒语。遂开棺,棺开,惊见刘氏之体,美逾昔日。裹以毡布,载于车。游之御之,归家。
至家,取羊乳滴刘氏目中,目开。又取粥食之,半年后能起,杖行。岁余,如常人。有卜者见之,言其旺夫。
将婚,游之欲告刘氏之亲,刘氏止之曰:“无庸,恐惊吾亲。”遂告父、母,选吉日而婚。
十年间,刘氏育三子:二子一女。皆有出息:二子为官,女亦嫁名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