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性投资是指为获取其他企业的权益或净资产所进行的投资。如对其他企业的普通股股票投资、为获取其他企业股权的联营投资等,均属权益性投资。权益性投资收取的股息红利为企业所得税税后收益,居民企业境外权益性投资收取的股息红利是否为免税收入?
首先 ,根据 《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条规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因此,对居民企业来自境外的所得,按照国际惯例赋有全面纳税义务,境外投资收益也属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组成部分。
其次 , 《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二是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另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三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由此可见,权益性投资收益作为免税收入,其前提被投资方必须是居民企业。因此,境内居民企业投资境外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
其三 ,为消除国际双重征税,对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抵免限额内抵免。境外税额抵免分为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 1、直接抵免。直接抵免是指,企业直接作为纳税人就其境外所得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在我国应纳税额中抵免。直接抵免主要适用于企业就来源于境外的营业利润所得在境外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及就来源于或发生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等所得在境外被源泉扣缴的预提所得税。 2、间接抵免。间接抵免是指,境外企业就分配股息前的利润缴纳的外国所得税额中由我国居民企业就该项分得的股息性质的所得间接负担的部分,在我国的应纳税额中抵免。例如我国居民企业(母公司)的境外子公司在所在国(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将税后利润的一部分作为股息、红利分配给该母公司,子公司在境外就其应税所得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按母公司所得股息占全部税后利润之比的部分即属于该母公司间接负担的境外企业所得税税额。间接抵免的适用范围为居民企业从其符合规定的境外子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

赵辉 - 中汇十堰税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湖北省会计领军人物、十堰首届“十佳会计”。精通房地产,建安及工业企业财务管理,擅长财税顾问,税收筹划,各类涉税鉴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