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公积金在上海缴纳,在外地买房时,是否必须是职工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血亲的户籍地?
答:如果您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购房*款贷**,可参考以下信息: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异地住房*款贷**:
1、在 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两地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并在当地获得住房*款贷**(包括住房公积金*款贷**和商业*款贷**)。
2、提取申请人为主贷人本人及其配偶。
3、提取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款贷**,且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款贷**、无其他生效中的提取业务。
4、提取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