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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市直和源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管理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合理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坚持“首认户籍及房产、统筹安排”的原则,坚持市区公立学校“统一时间受理、统一标准审核、统一方法录取”的“三统一”原则,实施阳光招生。根据《方案》,今年市区适龄儿童少年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网上申请学位和积分入学的招生政策,同时市教育局、源城区教育局在经过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划定了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区域,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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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方案》明确,我市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实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而具体各学校学位划分区域详见《市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划分图》,并由市、区教育局、各村(居)、中小学、幼儿园在公示栏、校门或校园网站上公布。
根据《方案》,起始年级的招生工作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招生对象为具有与学区相对应的户籍、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它符合政策性规定入学的;第二批次是指不符合第一批次入学条件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一律按照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身份,在第一批次录取完成后仍有空余学位时,以积分入学办法申请学位。
而在入学条件方面,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必须是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七年级)的适龄少年必须是当年完成小学教育规定年限的毕业生;申请入读非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以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为准)。而申请积分入学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年满6周岁,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的非源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网上申请,经审核并公示无异后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根据《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市区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符合条件的入学申请人采用“网上申报,学校初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并联审核,市、区教育部门录取”的方式进行申报。家长可以通过网络、报纸,或向入学区域所属学校咨询等途径了解招生政策,核对孩子是否符合入读条件,准备相关材料,并到入学区域所属学校进行申请。
市教育局负责人提醒,仅凭房屋产权证申请学位的申请人自7月18日起到市房管局三楼开具《住房登记记录查询证明》,而凭学区户籍申请入学的申请人不需到市房管局开具该证明。

关于招录程序,《通知》明确,第一批次申请对象(含转学申请)需在7月23日至29日到入学区域所属学校申请登记,提交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初步查验材料,如果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则受理申请人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由学校组织人员协助申请人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录入“河源市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如果申请人不符合申报条件,则由学校退回申请人有关证明材料。
8月6至10日为第二批次申请对象,即积分入学,登录“河源市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在网上直接申报,并填写《入学申请表》。值得注意的是,8月10日后,“河源市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不再受理申请,系统关闭修改功能。申请人在8月11日至12日要向本人稳定住所所在学区的学校提交各项积分指标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学校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且信息一致的,由学校保存其《入学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学校直接在申报系统中注销所申报的名单。此外,各学校要向无上网条件的家长开放学校电脑室,安排专人指导和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7月30日至31日,受理学校和有关部门对第一批次申请人进一步并网核验申请人的资格及证明材料后,确定新生入学及转学名单,对符合条件的名单进行公示5天后安排学位。8月 13日至14日,受理学校和有关部门对第二批次申请人并网核验相关资格及证明材料后,根据市区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安排学位。8月15日至21日,市、区教育局将积分入学学位安排名单在相应学校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申请人可补充相关材料,由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学校将在8月22日公布入学名单,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下发入学通知书。申请人可登录系统或到学校进行查询,凭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直接到所属入学区域内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并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申请人需提供真实的资料,且不得多校申请
据介绍,入学申请人只能向其居住地所在区域内的一所学校提出申请,不得多校申请。若有多校申请,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同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请手续的,不予受理。如果申请人提供虚*证假**件、资料的,经查实,将取消申请人入学资格,而已录取的学生须于指定日期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主放弃学位。
有关
说明
同时,《通知》也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一是房屋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的,且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与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在一起,并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该房屋所有权证可作为入学依据。二是申请人在市区租房居住的必须提供合法的租房合同,并提供房屋租赁税票。其中,非河源市户籍异地务工人员(申请人)必须纳入源城区流动人口管理,并提供相关居住证明材料。三是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或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以及半年内(截至申请报名入读日止)的电视、电话、水费、电费等证明材料(含原始发票),并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自有房产并居住半年以上。四是市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划分是依据片区生源情况作出的初步划分方案。市、区教育部门可根据实际招生情况作出学区调整或调剂生源。
源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区域划分图见河源教育信息网、源城教育信息网(河源教育信息网:http://www.hyedu.gov.cn/;2.源城教育信息网:http://yc.hyedu.gov.cn/)。
记者 邓宇珊
通讯员 杨金萍
市直公办小学入学区域:
1
市一小招生区域

2
市二小招生区域

3
市三小招生区域

4
市二中小学部招生区域

市直公办初中入学区域:
1
市一中招生区域

2
市二中(中学部)招生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