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蓝洁瑛走了,被性侵,为何难以走出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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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媒体报道称,艺人蓝洁瑛于今日凌晨逝于住所。

蓝洁瑛最为内地观众熟知的角色是《大话西游》里的蜘蛛精“春三十娘“ 和《大时代》里的罗慧玲。感受下曾经的佳人风采,“靓绝五台山”绝非虚言。

今天,蓝洁瑛走了,被性侵,为何难以走出阴影?

《大话西游》里的蜘蛛精

今天,蓝洁瑛走了,被性侵,为何难以走出阴影?

《大时代》的罗慧玲

蓝洁瑛早年获得电视台力捧出道,因外形出众,有“香港五美之首”美誉。传梁朝伟、周星驰、黎明等男星都曾追求过蓝洁瑛。

江湖上很多传言,以及今年网曝的视频,几乎都直指同一事实:在90年代后期,蓝洁瑛被香港娱乐业大佬性侵,导致精神失常,人生彻底陷入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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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性侵,为何难以走出阴影?

被性侵,不仅是身体的创伤,更是心理上的双重创伤。

身体上的创伤,可以医治,随着时间流逝,总会愈合。

而心理上的创伤,却很难自愈。

而且,被性侵犯的创伤,不可避免的有二次伤害。

我们社会文化的建构,几千年的父权社会,要求女性必须“贞洁”,被性侵犯了,就“不贞洁”了,不是“好女人”,所以,这种文化构建的“贞洁观”,受害者本人容易陷入深深的自我否定、消极自我评价

被性侵,作为重大的创伤事件,会经历创伤后应激障碍 (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PTSD) 有资料显示,约 50% 以上的女性和 60% 以上的男性一生中会经历至少一次严重的精神创伤性事件;而经历过这种创伤性事件的人,平均 8% 左右会发生 PTSD。

如果没有及时的干预,有个别患者因为疾病慢性化而终生不愈,丧失劳动能力;二分之一以上的患者常伴有物质滥用、抑郁、各种焦虑性障碍等;自杀率是普通人群的 6 倍。

而我们的社会文化和现实状况,对于被性侵,存在着比第一次伤害更可怕、更持久的二次伤害。

这种伤害可能来自于周围同事、同学、亲戚朋友、甚至家人。

可以是异样的眼光;可能是对你的指指点点;可能是言语上攻击你不知检点、穿太少、太风骚这样的“荡妇羞辱”;

被性侵者如果试图追究性侵者刑事责任时,在法庭上,必须面临性侵者和其律师的不断拷问、强迫回忆和再次*辱侮**

被性侵者如果放弃追究性侵者刑事责任,就会陷入更深的无力感,无处伸张正义,天道何在?

我国几千年封建父权主导下的文化建构,女性的价值被定义为从属的、物化的、守贞的........文化的建构决定了女性作为受害者,却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而是被社会不断的二次伤害,而文化的改变又不是朝夕之间可以做到的事,这才是被性侵难以走出阴影的最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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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性侵者,我们能做什么?

首先,应当告诉被害人:这不是你的错。

我国《刑法》第236条,对强奸罪规定为犯罪,是对性侵者的消极评价。

其次,我们的社会和媒体,应该给与正面的引导,而不是对被性侵者带着猎奇和窥私癖的阴暗心理进行报道和评价。给他人以宽容,给被害人以支持。

很长一段时间里,有关蓝洁瑛的报道均是精神失常、神色恍惚、满头白发、烟不离手、着装邋遢,被媒体称为“癫王”。他们长时间蹲守在蓝洁瑛可能出没的地点,捕捉她的落魄和失意。这样的报道对于已经精神失常的蓝洁瑛无疑是雪上加霜。

今天,蓝洁瑛走了,被性侵,为何难以走出阴影?

港媒网曝生前落魄照

一定程度上说,蓝洁瑛的精神失常,港媒也是幕后推手。如果媒体多一些包容和体谅,或许结局会不一样。

写《房思琪的初恋乐园》的作者林奕含,也是因被性侵后,得不到家庭的支持系统,导致无处诉说,无人支持,因心理崩溃于2017年自杀。

对被性侵者,如果有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发生不良后果的概率会大大降低。

再次,我们需要进行正确的性教育。

其中,祛除对性的污名和对性进行脱敏是必要的。

国内著名性教育家方刚说:“一个非常诡异的事情是:我们有的时候,把阴道贬得很低,那是不能谈论的,那是让人羞耻的地方;有的时候又把它抬得很高,一旦阴道被侵犯了,你最重要的东西就丢掉了,你的人生就完全毁掉了......性侵犯只是侵犯了你的身体权。”

我们的性器官,是我们身体的一部分,和其他器官一样,都同等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被性侵,本身是一种伤害,这种伤害与其他的被砍伤,被殴打并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对受害人身体权的侵犯。

这不是为施暴者开脱,而是为受暴者增能赋权,让受暴者内心更有力量。

即使你被性侵犯了,你还是一个好女孩儿,你还是原来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