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的原因
2024年2月5日,诚锋实业、董剑刚、厉彩霞、威龙科技与顶度云享、陈向宏、桐乡欣享签署了《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一》”),约定诚锋实业向顶度云享、陈向宏及桐乡欣享转让上市公司合计61,411,347股股份及其对应的全部权益,占上市公司截至2024年 1月29日总股本的29.99%,转让价格为12.82元/股。
《股份转让协议一》同时约定顶度云享拟发出部分要约收购23,322,552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截至2024年1月29日总股本的11.39%),要约收购的股份单价等于本次协议转让的每股价格(即每股12.82元,不低于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0%);诚锋实业、董剑刚、厉彩霞、威龙科技承诺以其届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全部非限售股份有效申报预受要约。
诚锋实业、董剑刚、厉彩霞、威龙科技不可撤销地承诺:自协议转让交割日 至要约收购完成日,诚锋实业、董剑刚、厉彩霞、威龙科技放弃其合计持有的上 市公司23,322,55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截至2024年1月29日总股本的11.39%) 的表决权且前述放弃行使的表决权在要约收购完成日前始终不恢复,放弃表决权 的情况具体如下:


【注1】大股东诚峰实业交易前持股86,279,289股,卖给顶度后,还剩24,867,942股。
不过大股东目前还质押了2200万股,因此诚峰实业交易完成后还剩2,867,942股流通股。
【注2】大股东卖股票,签协议的是四家股东,是因为这个协议应该还有和后续要约收购相关的条款。这里加强了要约收购是要收四家股东剩余股份的推理。
要约要素
- 部分要约11.39%股份,23,322,552股
- 要约价格12.82元
- 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41.38%
- 前十的部分股东承诺以手中的无条件流通股参与要约(诚锋实业、董剑刚、厉彩霞以及威龙科技。
【注】诚锋实业、董剑刚、厉彩霞以及威龙科技承诺,在顶度云享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发出部分收购要约后,诚锋实业、董剑刚、厉彩霞以及威龙科技应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载明的期限内以其届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全部非限售股份有效申报预受要约,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将全部非限售股份临时托管于中登公司)。除非顶度云享发出的部分要约失效、变更或被受让方撤销或根据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要求调整,诚锋实业、董剑刚、厉彩霞以及威龙科技不得撤回、变更其预受要约。
分析
根据2023年年报前十流通股东如下,

董剑刚持有流通股5,309,506股
厉彩霞持有流通股3,972,000股
威龙科技持有流通股10,356,579股
诚峰实业持有流通股2,867,942股
四个股东共计持有流通股22,506,027,与要约股份数量23,322,552股相比几乎相同。
如果没有以上股东的承诺参与要约,这就是一次简单的部分要约,从剩下的58.62%股份中收购11.39%,若减去大股东质押的10.74%,以及董剑刚持有的7.78%限售股,则是从40.1%股份中收购11.39%。当然还有一些限售股没有计算进去。
但是一旦这四个股东承诺参与,那么大概率这次要约是一次不想让散户参与的要约,如这个成立,那么要约期间锋龙股份的股价将高于12.82,散户不可能不以高于12.82的价格卖给市场而以12.82的价格卖给要约方。
申明
本文所述均为个人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