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实的历史,比小说还要精彩,很多事情,如果不是官方确切的公布出来,你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或者尽管是早有耳闻,但一直以为是段子,没想到这事居然是真的,比如某地公开的六名男性聚众淫乱,并公布了姓名和没收的用品,堪称大型科普现场,这种事要不是官方通报,谁敢这么写。
从网传照片上看,六个都算得上*男美**子,官方通报写的非常直白,以下是一字不改的原文,要不然很容易引发误会。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5月14日晚上至次日凌晨,吴立刚在杭州市西湖区某某新村某幢某室内,参加由他人组织、召集的男同性恋群体聚会,进行“*交口**”,“*交肛**”等浮乱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并收缴润滑剂共二个、润滑油共三瓶、后庭参交膏一盒、锁精环二个、避孕套共计二十个。
一个晚上,六个男性,再加上收缴的这些东西,画面实在难以直视,但很快就有人指出,把被处罚人的姓名发出来,侵犯了他人的隐私。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行政执法机关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应当在互联网上主动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因此公开这几个人的姓名和聚众淫乱行为,本身并不侵犯隐私,《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时,应当隐去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信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以及被处罚人以外的自然人姓名。“

说句法律之外的话,都已经这么胆大了,都已经做了,还怕别人知道吗?
按理说,这事儿做的没毛病,但是当你面对的是一群不按常理出牌的人,很多思维逻辑也不能按照常规走。
这些人是男同,这个是尽人皆知的,但是就目前社会普遍的价值观而言,男同女同还是社会少数群体,边缘群体,法律更是不认可。

因此,性取向的问题,在当下是作为一个很重要的个人隐私,但处罚中,却把这个给暴露了出来,这个就涉及到侵犯个人隐私了。

但小编认为,他们的行为,已经是在挑战社会的底线了,曝光一下,对于震慑和打击其他潜在行为,很有必要。
你能做,就的允许别人说隐私的确是一项很重要的权利,但是当你的行为,触犯到法律的时候,实际上,已经自己放弃了自己的隐私,毕竟公布违法行为,是对社会的一种保护。

我们国家一直都是世俗社会,对于绝大部分事情,都秉持宽容的态度,男同女同什么的,在中国都不是什么问题,要知道这之前在西方,那可是要处以死刑的。

这就是世俗国家的好处,但有一点,你不能触碰底线,底线之上,任你崩腾,这样其实也挺好,各美其美,互不打扰。
你对这事儿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