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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犯才该死,被强奸不丢人

文/晏凌羊
01
我有一个朋友,早些年就曾被性侵过。
那会儿,她读大四,在某家公司实习。那家公司平台很好,能给毕业生提供的薪酬、待遇也很不错,她很想留下来,而她的主管决定了她的去留。
某天晚上,他留她加班到很晚。工作完成以后,他提出来送她回家,说现在已经很晚了,你一个女孩子回家不安全。
她想着大家都是同事,搭一下他的顺风车也不会怎样,就上了他的车。
岂料她回到自己所住的小区门口,才发现家里的钥匙落在了办公室。她提出来要回去取钥匙,他则提出来说: 现在大门都锁了,保安都睡觉了,这时候回去找钥匙不大好。如果她不嫌弃,可以去他家对付一晚。
她犹豫了一下,然后说:“ 没关系,我去住酒店好了。”
听她这么说,他下了车,把车后座的车门打开跟她说:“ 都这么晚了,还去酒店花什么钱啊?我家有好几个房间,就我一个人住,不会让你太拘束的。”
他看了看表,说:“ 要早点休息,明天咱还得起早出差。”
她一想,都已经十二点多了,这时候再去找酒店也挺麻烦,而且住一晚酒店至少得花出去两三百。明天一大早还得赶去出差,看他那么诚恳,就跟他走吧。
结果,就这一念之差,让她钻进了他的圈套。
到了他家里,他表现得特别绅士,单独给她收拾了一个房间,还给了她钥匙。她洗澡时,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绝不走出一步。
她渐觉宽心,加上又很困了,倒床上沉沉睡去。
睡到半夜,她忽然感觉自己被一个身体压住了,是他。
她惊骇到不行,完全不知道他是怎么进来房间的。她用力挣扎、反抗、喝止,但最终因体力悬殊,还是被他强奸了。
第二天,她没去出差,直接跟公司请了假。当天晚上,她找到我聊这个事情,聊的过程一直在哭,问我该怎么办。我建议她报警,她说,她觉得这事儿说出去,不知道别人会怎么看她。
她还没毕业,老师、同学知道这事儿以后一定会对她指指点点,一定会说她不懂得保护自己,一定会说她本身就很“骚浪贱”才会答应跟上司回家住。而且,她也不想让家人担心。
这个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随后,她继续在那家公司实习。
再过了一两个月,她又打电话找到我,问我:“ 我觉得我爱上他了怎么办?”
我大跌眼镜:“ 这种*兽禽**你都爱得上?”
她说:“ 他一直跟我解释,说他实在太喜欢我了,所以那晚情难自控。他说从我进公司第一刻起,他就注意到我的了。”
“ 我一开始没搭理他,不管他怎么献殷勤都没搭理,可后来,当他真的对我的态度冷淡下来以后,我又觉得我好像爱上他了。”
这一席话,听得我目瞪口呆。
这个女孩后来和我慢慢断了联系,我只知道:她最终没能在那家公司留下来,而被那个主管性侵的女实习生,不止她一个。
她自述自己爱上了性侵她的主观,很有可能只是产生了“人质情结”简而言之,就是指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反过来美化和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
沉浸在这种虚幻的梦境里,的确是比面对和接受残酷的现实容易,但时间长了,你会发现这不过是自欺欺人的开始。
爱的前提是什么?是尊重,包括尊重你的意愿。而性侵的本质是什么?是他精虫上脑,把你当成泄欲工具。爱上这种男人?有时候只是一场迫不得已的自我欺骗。
我们这个社会的女性,长期以来都接受这样一种教化:女性在性的方面是没有主动权的,你必须是被动的一方,在性的方面主动的女性都很淫荡,不知廉耻。
一个男人对你有性欲,是认可你性魅力的表现。如果被性侵了,你表现得很愤怒或不知所措,只是因为害羞。
我们的文学作品里,也在大肆描写这类一提到性、接触性,就表现得害羞无比、半推半就的女性。
人们大肆讴歌这类霸气的男性和爱情,以至于很多男人觉得一个女人面对性侵时说“不”,仅仅是因为她害羞。
“在性的方面矜持、害羞是女孩的特质”,男人们总会这样想,他们以为女孩嘴上说的“不”,潜台词都是:想要。
相信我,这是一套混蛋逻辑。
法学上有“婚内强奸”这个词,也就是说:即便双方是情侣或夫妻,男人如果违背女方的意愿强行与其发生*行为性**,也构成“强奸”。
只不过,在实践中,因为取证难等原因,一方违背配偶意愿而强行发生性关系,即使情节严重,也不构成“强奸罪”。
如果一方长期使用*力暴**强行与配偶发生性关系,造成配偶方身心受到重大伤害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以“虐待罪”或“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真心希望女性们能明白:正常的性,该是男女双方合意的行为。在性这方面,女性同样具有选择权和主动权。
看到一个女的对他有性吸引力就违背女方真实意愿“霸王硬上弓”的男性,他不是喜欢你到无法自控,他只是要急于发泄自己的性欲且觉得你相对安全而已。
没必要把这种行为美化,他们本质上跟街边那些发情的公狗没有任何区别。而倚仗自己在体格上的优势对女性进行性侵的男性,简直*兽禽**不如。
02
性侵害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如果性侵者的行为触犯了刑法,那么他们有望绳之以法。
可更多的时候,女性遇到的是那种情节轻微的变态狂,而且因为不好收集证据,我们只能吃哑巴亏。
我以前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遇上这号人,我们该怎么办?
长期以来,女性作为第二性,是被男性赏玩的对象。许多变态男,以看到女性的私密部位为乐,也以暴露自己的私密部位为乐。
看见或被看见本身,应该不会给他们带来快感。横竖不过就是一个生理部位而已,生理书刊、科普视频上有大把的照片和视频,再不济你去当妇产科医生,有大把的生殖器给你看。
真正能让他们亢奋的,是“被看见”或“看见”之后女性那种羞愤交加的反应。女性被欺负、被凌辱了的反应,让他们产生了戏弄、凌虐别人的快感。
对付这些变态,除了法律制裁和舆论谴责,我觉得女性需要学会放下羞耻感。
变态者的快感来源并不是“看到了什么”,而是来源于他们自己觉得自己凌虐了别人的想象。这种想象,与他们的“主体心态”有关。
即,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占到了你的便宜;我的冒犯行为,让你恼羞成怒,而我就喜欢看你恼羞成怒的样子。
19岁时,我有一次过天桥,上桥过程中突然被身后一个小男孩摸了一把私密部位,我羞愤交加,像做错事一样逃开了,而小男孩和他的小伙伴更兴奋了。
32岁时,我从广州某地铁站坐扶梯出站,扶梯上升过程中我发现有个男的拿手机拍我裙底,我扭头看着他眼睛大声说:“来啊,要不要再拍清楚点啊?”那男的火速收起手机,把眼光看向别处,一下电梯就仓皇逃走了。
32岁时的我,逐渐意识到: 能让这类变态感受到快感的,就是我的“受伤害”的姿态。
一旦你表现得自己受到了很大伤害的样子,他们反而会为自己得逞而更加亢奋。
相反,你无所畏惧,以“我没有错,也没有什么损失,是对方违法、变态”的心态来处理这事儿,你的气场会变强,对方的气焰会变弱。
我不是主张女性都要这么彪悍,但希望全社会都树立这样一种意识:该脸红的,是*拍偷**、偷看者,而不是被*拍偷**、被偷看的人,女性无需为此感到羞愧。
对方把你当成客体来玩赏,那你同样把对方当成是“客体”来反击。 你是受害者,但同时也是维权者,而对方一定是违法者。
拿出维权者而不是受害者的心态出来,以维权者面对违法者的姿态看待他们,你得比他们更加理直气壮,才能削弱他们的气焰。
抓住证据,该报警就报警;而身边的女性,不要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适时声援,他们也会害怕。
同样的,女性看见他们的私密部位了,也不应该为此感到害怕和紧张。露阴癖会因为露阴本身而得到快感么?显然不会。是什么让他们亢奋?是看到他们的人表现出来的被冒犯感。
网上不是曾流传这样一个视频么?有一个男的,突然跑到一个女孩子面前露阴,女孩子没有表现出惊慌失措的样子,而是淡定地低头看了看他的生殖器,然后露出一副不屑的“嫌太小”的神情,男的突然就觉得这种游戏没意思了。的确,有些事就是这样: 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性侵他人的人,其快感来源也不是发生*行为性**,而是征服、摆弄、掌控别人。破除他们的征服自恋,他们所能感受到的就只是沮丧。
性羞辱,是变态男性用来凌辱女性的常用手段之一。他们利用的,正是女性在性这个领域的耻感。
我们这个社会,给女性强加的耻感总是特别多。 尤其是性的领域,男女感受到的耻感极其不对等。
女性被人*拍偷**了、偷看了、性骚扰了、性侵了,人们认为女性应该要感到耻辱。变态男性把生殖器裸露给女性看,人们也认为女性应该要感到耻辱。
男性拿这些东西来要挟女性总是很有市场,因为他们背后还有庞大的群体给他们做心理支撑。
女性被侵犯了,该成为女性的“耻”么?如果我们不以为耻呢?如果我们认为侵犯别人的人,才应该感到羞耻呢?他们的这种要挟和侵犯,是否还有市场?
性侵犯,本质上跟财产、人身自由、身体健康等等受到侵犯没有本质的区别。
为何人们的财产、人身自由、身体健康受到侵犯,受害者无需感到羞愧,而被性侵的对象却要为此觉得羞愧?
说到底,是因为被侵犯财产、人身自由、身体健康的受害者,可能是男性。
掌握了话语权的男性,当然要为自己发声。总有人比他们强,谁知道下一个受害者不会是自己呢?
性侵犯案例中的受害者,大多是女性( 或者孩子),男性则很少会成为受害者。
当掌握了话语权的群体觉得自己受到侵犯的几率小、侵犯别人的概率大,自然要为自己的性别说话,*压打**受害者。
于是,被性侵犯的女性,在第一次受伤害之后,还得承受来自舆论的第二次伤害。
“你被性侵了,你应该为此感到耻辱”这种耻感控制,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因此,我们需要转变观念,建立新型的耻辱观: 我被*拍偷**、偷看、被强迫看你私密部位,不是我的耻辱,而是你的耻辱。
我们要打从骨子里认为,女性和男性是平等的,我们心中的爱、欲、惧,与他们并没有本质的不同。
在性的方面,我们不美化他们,也不矮化自己。被性侵了,并不等于你变脏了。脏的是他们,是那些认为你脏的人。
摆脱这种耻感,需要从我们女性自己做起,也需要“girls help girls”。如果别的女同胞遭受到了性侵犯,大家合力去谴责侵犯者,我们这个社会才能真正好起来。
如果现实中遇到这类人,尽量不要惊慌,不要羞愤交加,对方自然也就没了“我能吓到别人”的快感。如果环境足够安全,你还可以淡定地把对方拍下来,让他们也尝试一下被凝视、被嘲弄的滋味。
如果遇到那些用强力对你实施性侵犯的,不管你是假意顺从、拔腿就跑还是坚决反击,都要记得一点: 保护好自己最重要,生命永远比所谓的贞操重要。事后,不要以此为耻,而是积极善后,服用紧急避孕药或艾滋病阻断药物,留存证据,报警,能不姑息就绝不姑息。
我们也呼吁,社会不要在舆论上“凌迟受害者”,对被性侵的受害者进行反复的心理伤害。
也希望政府能学习下发达国家,让性侵者戴上脚环或对其进行跟踪处理,避免更多女孩子遭受这种侵害。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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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晏凌羊,80后,情感专栏作者,新女性主义作者,中国作协会员。著有畅销书《那些让你痛苦的,终有一天你会笑着说出来》《愿你放得下过往,配得起将来》《愿你有*途征**,也有退路》《我离婚了》《有你的江湖不寂寞——金庸武侠小说的另类解读》以及儿童绘本《妈妈家,爸爸家》。拥有13年金融从业(管理)经验,现为广州某文化信息咨询公司创始人、某文化传媒公司联合创始人。出生于云南丽江,现居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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