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有1000万的资金随意买卖股票算不算恶意破坏市场呢?
”前两天回答悟空问答的时候引起很大的反响,个人觉得很多人还是不明白究竟什么情况算是操纵市场,有些说几千万在市场里就是一颗大韭菜,有些说一个亿都没人管,众说纷纭。笔者为此特意翻看各种证券法律法规并找出最近证监会开出的涉及操纵证券市场的行政处罚案例来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目前就拿三个案例来进行分析。
第一个案例:证监会对汪某的处罚依据是汪某控制黄某、王某证券账户通过连续交易、在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的方式操纵“粤泰股份”价格或交易量。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的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构成以上行为的依据有两点:第一:买入的申报价高于前一刻的市场成交价,全部买入的申报价格不低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第二:连续买入的过程中进行对倒操作(也就是当天买了当天也卖了),对倒量占当时段内市场成交量的25.89%,占全体成交量的9.84%。虽然单日的涨幅不大,但还是涉及违反以上条款。

图片截图来源于证监会的官网

图片截图来源于证监会官网
第二个案例:当事人刘某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的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构成此行为的依据有三点:第一:集中优势资金持续买入个股,在17年2/14日---17年3/10之间,账户连续买入的成交量占当日买入成交量的比例较高,账户连续卖出的成交量占当日卖出的总成交量也同样很高,并且持仓比占总流通股份的比例也很高。第二:买入的申报价高于前一刻的市场成交价,高于申报前一刻卖委托第五档价格且股数较高。第三:在17个交易日中有11个交易日进行过对倒交易,对倒交易数量占当日所有持仓的成交总量最高的时候超过30%(这里可不可以理解为当日做T的比例呢?),买入的行为明显影响近期的股票价格。

图片截图来源证监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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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案例:当事人吕某、陈某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的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构成此行为的依据有两点:第一:当股票卖出价格下跌时,会大量买入拉升股价(像不像平时散户股票下跌时补仓呢?),且买时单笔大单买入,卖时分多 比 批量卖出(像不像平时散户做T 的手法呢?),尾盘有交替抬拉股票,交易行为对股价造成影响。第二:单日买入成交占比超过10%。


综上所述都有两个共同点:
第一:利用资金优势大笔买卖证券,且达到当日或者当时成交量的比例较高(大资金的话出现这种现象也很常见),其中进行过对倒交易!(注:对倒交易这个很关键!!),所以大资金的话当天就好不要做T,不要出现对倒交易,不然存在违规风险。
第二:账户的操作影响了当天的成交量或者价格!!(别小看一两千万的资金量,对于一些小盘股或者成交低迷的时候,上千万的资金照样能影响股价!!)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证券法》第七十七条都有啥内容呢?
(一) 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